当前位置:首页  科研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中原领军人才(科技创新领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9-05    浏览次数:19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度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豫人才办〔2025〕4号)有关要求,现将《2025年度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中原领军人才(科技创新领域)申报指南》予以发布,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2025年度中原领军人才(科技创新领域)包括个人形式申报和团队形式申报两种。申报人选(团队领衔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申报人选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港澳台地区专家、取得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籍专家,可以申报。申报人选须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诚实守信。

    (二)截至2025年1月1日,在河南省内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或企业等单位全职工作1年以上,与用人单位签署正式工作合同或协议,且合同或协议期覆盖人才项目执行期。

    (三)从事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一线科研工作,研究方向符合科技前沿发展趋势或属于河南省特色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已取得高水平创新性成果,在所在行业或领域业绩突出,具有较大的创新发展潜力、较强的科研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做出重大科研贡献;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严谨的学风,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求实、创新、协作、奉献精神;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研究工作,具备从事研究所必需的工作基础、实验条件以及研究团队等基本保障。

    (四)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担任国家和省级创新平台负责人。

    (五)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以团队形式申报的,团队领衔人应具备中原领军人才(科技创新领域)的基本条件;申报团队要有核心成员3—5名,联合开展相关方向研究2年以上,且未入选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领军人才及以上层次;团队4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及之后出生)成员不少于三分之一,团队成员专业、职称和年龄结构合理,学术技术水平和协同创新能力具有明显优势或处于领先水平。

      二、重点支持领域

      (一)国家重大战略前沿领域。聚焦国家“十四五”规划明确的人工智能、量子信息、集成电路、生命科学、脑科学、生物育种、空天科技、深地深海等前沿领域和解决“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问题、“双碳”相关领域。人工智能、量子信息、集成电路、生物育种等前沿领域和解决“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人才,不受用人单位申报名额限制。

      (二)现代化产业体系和农业强省相关领域。聚焦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提出的钢铁、煤炭、有色、食品加工等传统产业提质升级领域;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生物医药、低空经济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未来制造、未来信息、未来材料、未来能源、未来空间、未来健康等未来产业领域;以及农业科技、农机装备、农产品加工业优化升级等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相关领域。

    三、申报材料

      申报人选(团队领衔人)须认真填写《中原领军人才(科技创新领域—个人)申报书》或《中原领军人才(科技创新领域—团队)申报书》《中原领军人才(科技创新领域)申报人选简要情况表》,准备10分钟以内的PPT汇报材料,要求内容完整真实、文字描述准确客观,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材料。申报人选(团队领衔人)须在《申报人选(团队领衔人)科研诚信承诺书》上签字,对于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遴选资格。申报材料不得填写任何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所有内容应可公开。

    推荐要求

    按照《中原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中原领军人才(科技创新领域)推荐分为“主管部门推荐”和“在豫的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和中原学者推荐”两种渠道,其中,中原领军人才(科技创新领域—团队)只能通过团队领衔人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推荐。

      (一)主管部门推荐

      1. 申报人选(团队领衔人)所在单位要对其材料真实性、科研诚信、作风学风和材料涉密等情况进行把关。申报人所属党委出具廉洁自律情况证明材料。

      2. 我校的推荐渠道为河南省教育厅。

      (二)在豫两院院士或中原学者推荐

      1. 申报人选可通过1名以上(含1名)在豫两院院士或2名以上(含2名)中原学者推荐,其中至少有1名推荐人的研究领域与被推荐人选相同,推荐方为有效。研究领域以《学科分类与代码》(GB/T 13745-2009)中一级学科为准。推荐实行回避制度,回避范围为直系亲属和主要旁系亲属及博士、硕士研究生师生关系。

      2. 每位推荐人最多只可推荐2名中原领军人才(科技创新领域—个人)的申报人选,超过2名,则全部视为无效。申报人在邀请推荐人时须予以提醒。参与推荐的院士原则上不超过80周岁,参与推荐的中原学者原则上不超过70周岁。

      3. 申报人选所在单位要对申报人选材料真实性、科研诚信、作风学风和材料涉密等情况进行把关。 

      4. 推荐人对被推荐人选的学术成就、贡献和学风道德进行评价,提出推荐意见,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注:申报人在省内多个单位任职的,须从主要任职单位申报。

    相关要求

      (一)申报人选(团队领衔人)要遵守国家及省级人才计划避免重复资助和不得逆层次申报的有关规定,不得通过多个平台渠道同时申报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已入选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的人员在计划支持期内不得申报中原领军人才(科技创新领域),支持期结束后不得再申报同层次或下一层次其他人才项目;已入选国家重点人才计划、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等国家计划(青年项目除外)的人选不得申报中原领军人才(科技创新领域)。

      (二)为保证推荐质量,中原领军人才(科技创新领域)实行限额择优推荐,具体名额分配情况见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3)。

      六、申报程序

      申报程序分为在线申报和纸质材料报送。

      (一)在线申报

      1. 申报人选通过通过科技处网站“快速导航”栏目中“常用科技信息系统(平台)入口”,登录“河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在线填报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及相关附件)。

      2. 通过主管部门推荐的,由学校统一提交至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对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进行线上提交;通过在豫两院院士和中原学者推荐的,申报人选上传材料后,由学校审核确认提交。申报材料一经提交,将不允许修改。

      3. 在线提交材料时间为9月15日8时—10月10日18时30分。

      (二)纸质材料报送

      1. 通过在线系统导出“正式版”PDF格式文档打印生成纸质申报材料。申报书与附件材料统一使用A4纸于左侧纵向合并胶装成册(皮纹蓝色精品纸封皮),一式三份,申报人选(团队领衔人)、学校、主管部门或推荐人在相应栏内签字、盖章。

      2. 通过在豫两院院士和中原学者推荐的,单位审核盖章后,由申报人选直接报送。

      3. 纸质材料受理时间及地点:10月11日-12日,致远楼510室。同时,各学院(单位)于截止时间前将排序推荐汇总表(纸质签字盖章版和EXCEL电子版各一份)报送到致远楼510室。

      注意事项请各学院于9月15日将有申报意向人员名单报科技处510室,以便开展工作

      七、联系方式  

      苗国义(3326810)  贺品瑜(3326211)

      在线申报技术支持:省科学技术情报中心(0371—65974111

     

     

    附件:

    1.中原领军人才(科技创新领域-个人)申报书

    2.中原领军人才(科技创新领域-团队)申报书

    3.推荐名额分配表

    4.中原领军人才(科技创新领域)申报人选简要情况表

    5.中原领军人才(科技创新领域-个人)排序推荐汇总表

    6.中原领军人才(科技创新领域-团队)排序推荐汇总表

     

      科技处 

    2025年9月5

     

     


     师大首页    |     党政办    |   宣传部    |       社科处    |     学科办    |     人事处    |  国资处    |    图书馆    |     校内邮件
意见箱:562071@htu.edu.cn    维护管理: 魏 然    电话:0373-3328668    地址:致远楼五楼
Copyright 2017—2025 河南师范大学科技处 ,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