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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宣传部:关于报送新闻宣传工作主管领导、宣传委员、通讯员的通知 |
| 发布时间: 2013-05-07 浏览次数: 15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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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基层党委、党总支,校直各单位: 因机构变动、人员变更,为持续做好新闻宣传工作,进一步加强我校新闻宣传队伍建设,请各单位重新报送本单位宣传工作负责人、宣传委员和通讯员,具体要求如下: 1.主管新闻宣传工作的领导1人; 2.校内各单位通讯员1-2人; 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宣传委员; 4.将有关人员情况按附件2要求填写,于2013年5月7日前通过OA报党委宣传部网络信息科肖亮亮处,联系电话:3325863。 附件1:
党委宣传部 2013年5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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