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双一流”高校研究生赴国(境)外短期交流学习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服务我校“双一流”创建目标,提升研究生国际化培养水平与学术科研能力,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双一流”高校研究生赴国(境)外短期交流学习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外函〔2025〕597号)要求,学校现启动项目立项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选拔我校“双一流”创建学科及其交叉领域的优秀硕士、博士研究生,成班制赴国(境)外进行不少于3个月的交流学习。
二、申报要求
(一)各申报单位应紧密围绕上述学科范围,联系国(境)外一流大学或科研机构,制定项目实施方案;
(二)国(境)外合作院校须为世界一流大学、科研机构,或相关学科领域具有显著优势,与我校有良好合作基础的优先考虑;
(三)各项目选派人数一般应为10-25人,鼓励多个培养单位联合申报(多个培养单位联合申报的,应明确一个牵头单位);
(四)项目学员须于2026年1月1日至10月31日之间派出,在外学习时长不少于3个月。
三、校内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请有意申报项目的培养单位按照省教育厅和本通知内容开展本次申报工作,于11月18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办公邮箱:oip@htu.edu.cn,已与合作院校签署协议的,请将协议一并附上。
四、相关说明
(一)各申报单位应合理制定项目经费预算,经费预算的合理性与所期望的配套资金的落实情况是项目评审的重要依据,省教育厅将根据评审情况给予立项项目定额资助。
(二)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将为意向申报单位提供海外资源、项目方案、经费预算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联系人:王 立 焦克非
联系电话:3377660 3325934
附件:
1.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双一流”高校研究生赴国(境)外短期交流学习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2.
河南省“双一流”高校研究生赴国(境)外短期交流学习项目申请表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港澳台办公室
2025年11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