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及录取办法

发布时间:2021-05-08浏览次数:819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科学选拔、分类面试。德智体全面衡量,成绩、潜力、业绩并重,尊重考生志愿,分类别排队,择优录取,确保质量,按需招生,宁缺毋滥。

二、组织管理

2021年物理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玉芳

副组长:焦照勇

成  员:杨宗献 杨书廷 曹俊杰 马春旺 常 钦  夏从新 安义鹏 于坤 王芳

书:程凯旋 张黎黎

三、招考过程

1、资格审查

依据我校2021年博士研究生各类招生简章,于考核前由研究生院会同各学院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考核。

2实施办法

(1)普通招考初试采用现场笔试方式进行,

考试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考试时间:

5158:30-11:30,外国语笔试。

51515:00-18:00,专业课一笔试。

5168:30-11:30,专业课二笔试。

2)综合面试

采用现场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待定。

综合面试考核内容包括四部分。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团队协作、学术道德、心理素质等方面。考核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

2.外语水平和运用能力考核

主要考核考生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特别是运用外语进行专业探索和开展学术交流的能力和效率,考核小组成员按百分制实名评分。

3.专业水平及业绩成果考核

主要考核考生当前的专业水平以及已经取得的业绩、学术成果等,考核时主要根据考生提供的科研成果,参照其他报考材料,综合判断考生的科研基础和培养潜力,考核小组成员按百分制实名评分。

4.专业综合面试

主要侧重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面试环节提出若干个具体专业问题,考核小组成员就考生作答表现按百分制实名评分。

以上四部分考核,考核小组成员通过审阅考生提交的材料及现场面试独立判断评分,其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核结果为合格和不合格,其余三部分分别给出各部分的分项得分。百分制的分数以考核小组各成员的平均分数(四舍五入取整)作为考生的相应分项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有一位考核小组成员评为不合格,则考生该项成绩为不合格,学校将不予录取。

四、录取工作

(一)录取规则

1.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各学院(部)按照考生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及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录取为全日制的博士生须在学制内全脱产学习。

3.初试为复试资格考试,即考生初试成绩符合学院各专业的复试线取得复试资格,录取以复试成绩为依据。录取时在尊重考生志愿的前提下,依据考生各项成绩计算出来的总成绩按研究方向排队按招生计划从高到低录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外语水平和运用能力考核低于60分,不予录取。

3)综合面试低60分者不予录取。

4)有学术不端行为者,不予录取。

(二)录取步骤

学院拟录取考生,经学院博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无误后在学院网站公示,同时将公示结果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留存。汇总后的拟录取名单统一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待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审定后正式录取。

(三)录取类别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录取类别一经上报教育部,不得进行修改。

(四)体检

相应的体检安排由校医院决定,体检时间为517日上午。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未尽事宜,以研究生院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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