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勤技能岗位晋升与聘用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11-30浏览:1092设置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师范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实施方案》(校字〔201931号)精神,为做好岗位设置晋升与聘用动态调整工作,现将工勤技能岗位聘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学校在岗的工勤技能人员,包括事业编制人员、参同企业编制人员。

二、申报要求

1.申报人员须在申报前已取得相应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证书。

2.本次岗位聘用的时间节点为202211月。退休时间、工龄、申报晋升聘用的工作年限请以此为计算节点。

3.申报人员实际从事岗位(工种)须与技术等级证书一致。

4.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聘用5年。

5.不符合晋升条件者无需申报。

三、岗位晋升与聘用条件

符合申报要求的人员,同时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申报工勤技能岗位一级、三级、四级的人员,须取得相应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证书,且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申报工勤技能岗位二级的人员,须满足以下条款中的一项:

1)取得相应工勤技能岗位任职资格以来,获得省辖市(厅级)以上表彰(荣誉称号)的;

2)取得相应工勤技能岗位任职资格以来,有两年以上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

3)距法定退休年龄不满5年或工龄满30年,取得相应工勤技能岗位任职资格以来,连续3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

四、工作安排

序号

日期

任务

工作内容

1

1130日至122

个人

申报

申报人员填报打印《河南师范大学工勤技能岗位晋升聘用审批表》,并提交符合聘用条件的支撑材料至申报岗位所在单位。

2

125日至7

基层审核及汇总上报

各单位对申报人提交的《河南师范大学工勤技能岗位晋升聘用审批表》信息进行核验,并签定聘用意见,连同《河南师范大学工勤技能岗位聘用数据汇总表》,签字盖章后报人事处。

3

128日以后

审定

入岗

学校汇总审定,事业编制人员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根据批复结果办理岗位入岗。非事业编制工勤人员参照执行。

五、申报注意事项

1.申报人员请填写《河南师范大学工勤技能岗位晋升聘用审批表》,并提供相应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证书及荣誉证书。所在单位务必核验证书原件,确认无误后原件退还本人。

2.各相关单位请于127日(周三)下午17:00前通过微信报送以下材料:

 ①签字盖章后的《河南师范大学工勤技能岗位晋升聘用审批表》和《河南师范大学工勤技能岗位聘用数据汇总表》,均为扫描版本;

 ②《河南师范大学工勤技能岗位聘用数据汇总表》excel版本;

 ③个人相应的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证书扫描版本。

3.审批表和汇总表的填写请严格参照表中蓝色示例格式。各单位按照汇总表所列序号,在个人审批表左上角逐个对应编写序号,并将相关纸质材料依次排序报送。

4.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依次分别对应工勤技能一至五级岗位。

六、工作要求

1.申报人应仔细阅读有关规定和工作通知,根据要求认真填写申报信息。

2.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保证申报信息和材料的真实可靠。弄虚作假者,取消申报资格。

3.各单位组织开展工作时务必通知到人、传达到位,避免因各种原因造成漏报错报,漏报错报责任自负。

七、联系方式

人力资源部  刘秋月  3329088

附件:

附件1:河南师范大学工勤技能岗位晋升聘用审批表.docx

附件2:河南师范大学工勤技能岗位聘用数据汇总表.xlsx

     附件3:(仅针对工勤技能岗位)关于岗位聘用申报工作相关问题的解释说明.docx

(填写示例)河南师范大学工勤技能岗位晋升聘用审批表.docx

                                       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2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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