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高级职称业绩资格条件校内子课题主持人备案表和涉及学术水平答辩、评定表的通知

时间:2023-12-01浏览:10设置

按照《河南师范大学高级职称申报业绩资格条件(试行)》(校人字〔202326号)规定,涉及下列文件“三”条款的,请课题负责人按要求报送附件1;涉及“四、五”条款情形的,请职称申报人按要求报送附件2124日上午10:00前提交签字且加盖公章的纸质版附件至勤政楼109室刘秋月。

文件内容摘录如下:

三、对参与重点重大科研项目(奖励)团队、教研团队的人员排序,依据结项证书人员范围认定;新立项目或在研项目,按照学科属性,由课题负责人,以设置校内子课题方式一次性确定,集中备案学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后不得更改),主持子课题顺序即为参与人排序,子课题主持人数量不多于本文件规定的限制数量。作为业绩资格条件,参评人只能作为一个课题(奖励)项目团队、教研团队校内子课题主持人,只能在一个职称申报层级使用。

四、除申报副教授参评人员、有关学科补充规定及降档执行申报人员的补充规定外,申报教授人员不直接具备本文件规定教授业绩资格条件,但同时具备本文件规定的申报副教授业绩资格条件一个方面的2条或两个方面及以上时,其两条或两方面及以上业绩的学术水平,在所在学科学术委员会综合评定基础上,由校学术委员会集中综合评定,综合评定合格后可视为达到规定的教授业绩资格条件。

五、仅满足社会服务方面要求条目的,或申报人员业绩资格条件中有符合规定横向项目的,申报者社会服务、横向项目业绩的学术水平,在所在学科学术委员会综合评定的基础上,由校学术委员会集中组织答辩、综合评定,综合评定合格后可视为达到规定的业绩资格条件。

联系人:刘秋月

联系方式:3326203

 

附件:

1.《重点(重大)项目校内子课题及主持人备案一览表》.docx

2.《校学术委员会关于高级职称参评人项目学术水平评定意见表》.docx

3.河南师范大学高级职称评审业绩资格条件(试行)(师大人[2023]26号).pdf

 

                             人力资源部

                         2023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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