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中原文化领军人才、中原文化青年拔尖人才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9-03浏览:27设置

校内各单位:

根据新乡市委宣传部《关于推荐2025年度“中原文化领军人才”“中原文化青年拔尖人才”候选人的通知》精神,现就推荐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在宣传思想文化领域从事思想理论、新闻舆论、出版传媒、文化艺术、国际传播、文化经营管理和文化科技等工作的专业人才可作为推荐对象。

担任领导职务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以及机关的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得申报。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应具有中国国籍,在我省全职工作1年以上。取得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籍专家及港澳台地区专家在我省工作1年以上的,也可以申报。申报人工作时间计算截至2025年1月1日,以与用人单位签署的正式工作合同或协议为准。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中原领军人才(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领域)

1.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有开拓创新精神,学风作风优良,德艺双馨。

2.专业水平高,业务成就显著,有本领域公认的代表性作品、成果或重要业绩,为推动全省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等事业发展,特别是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阐释、中华文明探源和考古研究、中原文化与中原人文精神研究、黄河文化保护传承弘扬及文旅文创融合发展等方面作出较大贡献,知名度高,社会影响较大。

3.一般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正高级职称。

4.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8周岁(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中原青年拔尖人才(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领域)

    1.社会责任感强,学风作风优良,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爱岗敬业、潜心工作,勇于开拓创新,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在哲学社会科学、新闻出版和文化艺术重点领域崭露头角,获得较高学术成就,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具有较好发展潜力。

    3.一般应获得博士学位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4.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为避免重复支持,已入选的国家级领军人才及相当层次的人才不得申报中原文化领军人才、中原文化青年拔尖人才项目。申报人每年度仅可申报一个类别的一个人才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已入选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的人选,不得重复申报同一层次或下一层次的人才项目,支持期满后方可申报本计划内上一层次的人才项目。

三、倾斜支持政策

进一步加大对重点领域人才支持力度,紧紧围绕党和国家战略需求,结合宣传思想文化事业发展需要,注重推荐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阐述、马克思主义理论、党史党建、乡村振兴、社会治理、冷门绝学研究、媒体融合、古籍整理、数字出版、文艺研究及评论、文物考古、文化遗产保护、文化科技、文旅融合、国际舆论斗争等重点方向的人才。

四、推荐名额

本年度我校共计9个名额,其中领军人才限报3人,青年拔尖人才限报6人。另外,40周岁以下领军人才、35周岁以下青年拔尖人才不限额。

五、时间节点

请于2025年9月12号前,以学院为单位将下列材料提交至勤政楼108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1.申报书及附件材料2份(A4双面打印,皮纹蓝色精品纸封皮合并胶装);

2.申报人选汇总表1份(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分开提交);

3.申报人选基本情况表1份;

4.申报人选简要情况表2份;

5.申报人员业绩简表(仅需提供电子版,与申报人员简要情况表中所列成果保持一致)。

请同步将上述材料word(excel)版本提交至如下邮箱:hsd_gccrczp@163.com附件材料包括(按照序号排序)

1.附件材料目录(标注页码);

2.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称证或证明复印件;

3.本人电子证件照片(蓝底,高度比5:4);

4.在本单位任职或工作的证明材料;

5.申报书中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获奖情况的证明复印件;

6.申报书中列举的代表性著作或作品封面、目录复印件,论文的全文及刊载杂志封面、目录复印件;

7.在国际会议上担任职务的证明以及作大会报告、特邀报告的邀请信或通知复印件;

8.纪检监察机关出具的廉洁自律情况证明材料;

9.其他需要补充的材料。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尚老师

    联系电话:(0373)3326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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