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课堂教学督导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稿时间:2024-02-26浏览次数:13

各相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豫人社办〔2017〕12号、《河南师范大学关于加强听课工作的若干规定》(师大教〔2019〕23号)和《河南师范大学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方案》(师大教〔2019〕24号)文件要求,为加强教学管理,规范教学督导工作,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切实保障教学质量,现将本学期校院两级教学督导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督导范围

    本学期全体任课教师。

    二、督导方式

为提高督导质量,便于现场反馈沟通,鼓励进教室督导听课,远程听课占比小于等于50%。   

三、督导工作要求

    1.按照国家专业认证要求,为实现精准督导,校督导根据专业类别分为师范组、工科组、理农组、文科1组、文科2组等5个督导组。所有校督导组成员要对所听课程进行认真、客观、公正的评价,做好听课记录,并填写《河南师范大学教学督导听课记录本》。听课结束后及时与被听课教师沟通交流,并向相关学院和教务处反馈。学期末将《河南师范大学教学督导听课记录本》交至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

2.建议有条件的学院尝试分专业安排同行督导工作。学院同行督导专家要对所听课程进行认真、客观、公正的评价,做好听课记录并填写《河南师范大学同行督导听课手册》听课结束后及时与被听课教师沟通交流。学期末各单位对所有被评教师的评价结果进行统计、汇总、并做好备案。

3.除校级督导和同行督导外的其他人员听课只需填写《河南师范大学听课记录与评议表》。学期末各单位对所有被评教师的评价结果进行统计、汇总并将《河南师范大学听课记录与评议表》交至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备案。

4.校级、同行督导将加强查阅任课教师教学日历、教学大纲及教案等教学文件的力度。

四、报送材料

    1.2023-2024学年度第学期实验课课表,请务必在实验课开课前两周提交(提交签章纸质版及电子版),同时在教务系统内完成排课,理论课课表不再提交

2.为实现全面精准督导,请各学院填写《2023-2024学年度第学期任课教师情况汇总表》并明确标注出拟评职称教师及近三年新进教师(格式及具体要求见附件1),提交签章纸质版及电子版。

以上材料纸质版请于229日上午10:00之前交至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文渊楼214

联系人:刘炳辉  赵换方  联系方式:3326602

邮箱:2018260@htu.edu.cn

 

 附件1  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任课教师情况汇总表.xlsx

 附件2  河南师范大学校级督导分组专业一览表.xls

             

                     教务处

                      20242月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