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国文明校园复查准备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黄昭发布时间:2021-11-09浏览次数:2749


全校各单位:

接上级有关通知,2021年度全国文明校园复查工作将于近期启动。我校作为在届全国文明校园,将接受省市两级文明办组织的年度复查。为全面做好迎检准备,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复查时间

自我校申报全国文明校园开始至今,重点是20211月以来学校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开展情况。

二、复查标准

此次复查,将按照《全国高校文明校园测评体系》(见附件1)进行。

三、组织领导

复查迎检工作在校文明委统一领导下,由党委宣传部和校文明办组织协调,全校各单位全面准备。迎检办公室设在勤政楼310室,联系电话:3325089,工作邮箱:hsdhrb@163.com

四、任务分工

请各单位按照《关于印发<全国高校文明校园测评细则任务分解>的通知》(师大文明〔20212)(见附件2)明确的任务和要求收集整理创建资料,按时报送档案资料,认真准备实地考察项目。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全国文明校园实行动态管理,年度复查,三年复审。全国文明校园复查工作,事关学校荣誉,事关每名教职工的切身利益。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组织学习测评体系,明确标准要求,结合职能任务,指定专人负责,认真准备复评材料和实地察看内容。请各单位于11月10日前将《复查工作负责人、联系人名单》(见附件3)发至工作邮箱:hsdhrb@163.com。

(二)密切配合。文明创建工作,是全校各单位的事,是全体师生的事。请各单位根据任务分工,按时完成准备任务。担负创建任务的机关职能部门和学院,要尽职尽责,结合部门职能,结合工作实际,牵头创造性地完成好分配的任务。不直接承担创建任务的部门和学院,要主动作为,配合好各职能部门,提供相关创建资料,共同完成好准备事项。各部门、各单位要通力协作,不分份内份外,力争形成人人参与文明创建,共建共享文明成果的良好氛围。

(三)严格标准。一是所有材料请用WORD排版。按照统一的格式要求(见附件4)进行排版。二是提供的材料,整体上要简洁整齐、分类清晰,能反映工作开展情况即可。属于正式发文(规章、制度、通知、报告、决定、纪要等)的,请提供正式文件(电子版或原件扫描);属于在校园网发布的通知和新闻的,请附校园网发布的通知或新闻截图;属于提供相关材料的,要任务具体、措施明确;属于提供图片等佐证材料,要有简要的文字说明。提供的材料请尽量保持原有状态,所有材料均需提供电子版。三是材料上报时,请各单位将2020年8月至12月底的和2021年1月至今的材料分别放在两个文件夹,文件夹里按照分工的序号,分别建立命名子文件夹,子文件夹里按照提供文件顺序进行编号。四是整理的材料需经单位主要领导审阅后在材料清单(纸质版材料目录)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于11月15日前报送至勤政楼310室。除目录外,其他材料只需提供电子版,要求于11月15日前发送到hsdhrb@163.com。

(四)从严奖惩。坚持奖优罚劣,坚持问责到人。校文明办将及时了解省市两级文明办对各测评项目评分情况,对在迎检工作中表现突出、完成任务、没有失分的单位和个人,党委宣传部将在今后的各类评比、推荐、表彰中优先统筹安排。


附件: 1.《全国高校文明校园测评体系》.pdf

2.师大文明〔2021〕2号关于印发《全国高校文明校园测评细则任务分解》的通知.docx

3.复查工作负责人、联系人名单.doc

4.2021年度全国文明校园复查材料格式要求.docx


党委宣传部

校文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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