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文章

河南师范大学“三育人”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 2018-07-03     浏览次数: 34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充分发挥全校教职工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以下简称“三育人”)的作用,使“三育人”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根据《高等教育法》、《教师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育人是学校教职工的根本任务和共同职责,“三育人是指教师、干部、工人分别在教育教学、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中,共同创造一个良好的育人环境,承担育人的责任,使学生得到全面健康成长。

第三条“三育人工作应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教育学生,培养学生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公民道德,促进学生以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核心的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使学生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四条 学校要健全“三育人”工作管理体制,把“三育人”工作纳入每学年度工作计划,在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成立“三育人”工作领导小组,由党、政、工、团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全面负责安排、部署学校“三育人”工作,考核各单位“三育人”工作开展情况,协调各方力量,优化育人环境,保障“三育人”工作顺利进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校工会,负责制定具体活动方案,做好协调、组织和表彰工作。

  第五条 各单位的党、政、工、团要组成相应的“三育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的“三育人”工作。根据学校“三育人”工作安排,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单位的“三育人”工作实施意见和具体活动方案,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三育人”活动。定期召开“三育人”工作会议,宣传典型,交流经验,确保“三育人”工作在组织上、措施上、行动上得到落实。

  

第三章教书育人

第六条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教师要以高度的责任感担负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神圣职责。要自觉遵守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做到教书尽力,育人尽心。要积极探索教育、教学规律,善于总结、借鉴教学改革的新经验,深化教学内容、教学方式和教学方法的改革,刻苦钻研业务,不断完善知识结构,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和教育水平。要经常深入到学生中去,了解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情况及要求建议,积极承担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热心指导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对学生既严格要求,又悉心关爱,做学生的良师益友。要在政治思想、道德修养、治学态度诸方面严于律己,以身作则,以自己的高尚师德、模范行为,感染、影响和教育学生,使学生在获得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受到良好的思想政治教育。

第七条教师要把教书育人贯穿于教学的全过程,在各个教学环节中必须做到:

1、教师在授课中应按照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认真组织教案,结合本学科的发展,及时更新和充实教学内容,注重教学内容的整体优化;要以科学文化知识为载体,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帮助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教学中还要注重对学生进行科学方法论教育,使他们领悟观察分析问题的方法、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注重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努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2、实验课指导教师应注重培养学生的科学态度和实验技能。结合实验教学对学生进行实事求是、勇于探索、团结合作、勤俭节约、爱护公物等方面的教育。

3、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应注重对学生的科研方法、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等科研素质进行全面的综合培养。

4、各类实习(含社会实践、调查、公益劳动等)指导老师应以现场为基地,对学生进行艰苦创业精神和国情教育,增强学生的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进行理论联系实际教育,培养学生脚踏实地、乐于奉献的工作作风。

  

第四章管理育人

第八条管理干部要把“管理育人”作为自己的根本职责,自觉遵守学校管理干部的职业道德规范,牢固树立一切为培养合格人才服务,为教学、科研服务的思想,坚持育人与本职工作相结合,把“育人”渗透到管理工作的各个环节。认真学习并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处处严以律己,模范地遵守校规校纪。要根据新形势的要求,不断探索新的管理方法和规律,以科学、规范、和谐、高效为目标,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认真办理每一项具体事务,办事不推诿、不扯皮、不拖延。通过有效地管理工作,努力为教学、科研服务,为基层服务,为师生员工服务,以良好的职业道德影响学生。

1、教学单位的管理干部,要以正确的思想引导学生,以高尚的情操感染学生,以模范的行动带动学生,以出色的工作影响学生,将育人工作贯穿于言传身教之中,把严格的日常管理与引导大学生遵纪守法、养成良好行为习惯紧密结合起来。要经常深入课堂、宿舍,了解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情况,不断完善各种管理制度。

2、机关干部在管理育人工作中要以身作则,做出表率。要讲大局,讲团结,讲奉献。要牢固树立公仆意识,办事公道,讲究效率,作风正派,谦虚谨慎,文明礼貌,多办实事。部门之间要团结协作、相互支持、增进理解、顾全大局,为学校的改革发展稳定作贡献。要经常深入基层,认真听取教师、科研人员、职工和学生的意见,关心帮助他们,为他们排忧解难。积极创造条件为学生提供到部门实践锻炼的机会,党员要积极参与党支部联系学生班级活动。

第五章服务育人

第九条后勤职工要牢固树立服务育人意识,主动发挥后勤服务工作的德育功能,把服务育人纳入自己的工作计划。要自觉遵守学校职工职业道德规范,树立全心全意为教学科研、为方便学生和教职工生活服务的思想,事事处处注意对学生的健康成长给予积极、良好的影响,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感染、激励和教育学生。要忠于职守,热爱本职,文明礼貌,遵守纪律,秉公办事,爱护公物,讲究卫生,积极工作,不断提高效率;要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努力提高技术水平,主动征求师生意见,不断提高自身的职业道德水平和服务质量,为师生员工提供优质服务:

1、从事餐饮服务的职工,要保证饭菜质量,加强成本核算,降低成本;要加强岗位练兵,提高厨艺,增添花色品种,搞好学生伙食;重视饮食卫生和食品安全,保持食堂环境、各类餐具清洁卫生;经常听取学生意见,改进和提高服务质量。

2、从事宿舍、教学楼管理服务的职工,要搞好学生宿舍、教学楼的环境卫生,保持环境的安静;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使学生宿舍、教学楼成为文明、整洁、安全、向上的育人阵地。

3、从事园林绿化、保洁服务的职工,要搞好校园绿化和环境卫生,对学生中出现的某些不文明行为要敢于管理,耐心帮教,积极疏导,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4、从事医疗卫生的职工,要热爱卫生和教育事业,全心全意为广大师生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护理、预防、保健等服务;积极开展健康教育,普及健康知识,关注学生及教职工心理健康;完成好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健康体检任务,做好全校卫生防疫和传染病的监管和防治工作。为师生员工的身心健康保驾护航。

5、从事其它服务的职工,要秉公办事、礼貌待人、接待热情,加强业务技能学习,努力提高技术水平,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为师生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第六章考核与奖惩

第十条 学校每两年对“三育人”工作进行一次考核评比,对“三育人”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颁发荣誉证书,进行大会表彰、奖励,并择优作为市、省、国家级模范教育工作者候选人向上级推荐。校《“三育人”先进个人登记表》装入本人档案,作为职务聘任、职称评定、晋升提拔等方面的参考。

第十一条校级“三育人”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办法由校“三育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各单位“三育人”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选办法可在学校评选办法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量化。

第十二条在评选的两年度内,有下列问题之一者,不能参加评选:

1、受纪律处分者;

2、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给学校、国家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失者;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者;

4、有弄虚作假行为者;

5、全年病、事假超过一个月者。

第十三条学校鼓励教职工积极开展“三育人”工作研究,结合学校实际,探索新形势下高校“三育人”工作的内容、形式和方法,提出意见、建议和措施。学校不定期召开“三育人”工作专题研讨会和经验交流会。

  

第七章附则

第十四条 本细则所称的教职工,是指我校在册的教师(包括外籍、外聘教师)教辅人员、管理人员及工勤人员(含临时聘任人员)

第十五条 本细则由“三育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试行。凡以往学校类似的规定与本细则相抵触时,以本细则为准。

  

  

  

  

河南师范大学“三育人”工作领导小组

2011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