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为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引导广大教职工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增强爱岗敬业、爱校爱生、勤勉工作、甘于奉献的主人翁意识,持续提升职业光荣感、使命感和责任感,激励全校教职员工潜心争当“四有”好老师,让师大拥有更多的好老师,让每一位师大学子都能遇到好老师,校工会拟表彰在学校事业发展中做出积极贡献的教职员工,对我校三十年教龄人员颁发荣誉证书,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1.校工会本次统计时间段为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从事教育工作三十年且未被颁发过荣誉证书,能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八条规定的各项义务的我校在职教职员工。
2.三十年教龄荣誉证书只颁发一次,已颁发过荣誉证书者不再重复办理。
二、计算办法
1.教龄是指从事教育工作的年限。
2.教龄按实际从事教育工作的年限累计计算;工作期间改任非教育工作岗位的,其间年限不计入教龄。
三、工作要求
1.符合要求的教职工本人向所在分工会提出申请,并认真填写《河南师范大学三十年教龄荣誉证书登记表》(见附件)。
2.各分工会严格把关、认真审核,签署意见后加盖基层党组织公章,按要求报送至校工会办公室。经校工会核实无误后,统一颁发荣誉证书。
报送时间:4月21日18:00前
联 系 人:李跃林
联系电话:3326135
河南师范大学工会委员会
2026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