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河南师范大学全国第五轮学科评估自查自评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9-17浏览:4407设置

各学院、学科:

全国第五轮学科评估工作将于2020年开展。为提早梳理学科建设思路,明确建设目标任务,学校制定了《河南师范大学全国第五轮学科评估自查自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见附件1),拟启动开展新一轮学科评估的自查自评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紧密围绕新一轮学科评估导向,坚持立德树人根本标准,立足高质量发展,进一步优化学科资源配置,进一步凝炼学科特色优势,进一步强化质量贡献导向,及早查找问题,及早统筹谋划,及早明确任务,鼓足干劲,齐心协力,努力争取我校在全国第五轮学科评估中取得更好成绩。

二、参评对象

参考第四轮学科评估规定的学科参评条件“具有博士或硕士学位授予权(含一级或二级授权)的一级学科须同时绑定参评”,结合我校实际,当前满足此条件的一级学科共有31个。参评学科名单详见附件2

三、主要任务

1.各学院、学科结合学科评估指标体系和新一轮政策导向,深入研究本学科《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学科分析报告》,对本学科(2016-2019)四年间的学科建设成果和建设成效进行全面梳理、总结、对标。立足高质量发展,确立第五轮全国学科评估目标和评估抓手。

2.根据《方案》要求,参评学科按照所属学科类别,填报《河南师范大学全国第五轮学科评估参评学科自评简况表》(理工学科/人文学科)(见附件3-1;附件3-2)。

3.各学院、学科要以问题为导向,抓紧弥补短板,有效整合资源,抓准核心指标,统筹谋划施策,切实抓好材料凝练论证,并由学院党政联席会审定。

四、材料报送时间

请于202016日前,将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定的本学科《自评简况表》纸质版2份,报送学科办(文渊楼307A房间,电话3328667),电子版请发至:hnsdxkb@163.com邮箱。

联系人及电话:薛万新(3328677) 赵璇(3328667


    附件1:《河南师范大学全国第五轮学科评估自查自评工作方案》

    附件2:河南师范大学全国第五轮学科评估自评学科名单(31个学科)

    附件3-1:《河南师范大学全国第五轮学科评估参评学科自评简况表(理工学科门类)》

    附件3-2:《河南师范大学全国第五轮学科评估参评学科自评简况表(人文学科门类)》


(说明:鉴于信息安全,附件由学科办通过OA发至相关学院院长、学科副院长、学科带头人、学科秘书,请注意查收并转告)


学科建设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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