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部:关于举办新联学院第五届辅导员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01   浏览次数:235

 

各院系:

为深入学习贯彻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落实《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进一步调动辅导员学习和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辅导员专业化、职业化进程,学院按照“以赛代训,以训促建”原则,拟举办第五届辅导员职业技能竞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全院所有辅导员。

二、比赛流程

分为初赛、复赛和决赛三个阶段

(一)初赛

初选工作由各院系自行组织,可参照复赛和决赛内容组织开展(见附件)。截至320日上午10:00之前,各院系自主推荐或选拔不低于本单位职工人数50%的辅导员参加复赛,并将参赛名单报送学工部。

(二)复赛

复赛拟于4月上旬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院系组织参赛辅导员进行笔试,具体内容包括基础知识测试和网文写作两部分。根据复赛成绩,选取前50%的选手参加决赛。

(三)决赛

决赛拟于4月中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分为案例分析,谈心谈话、主题演讲三个部分。

1、案例分析

1)选手须提前了解比赛流程与规则,出场顺序由赛前抽签决定。

2)参赛选手提前5分钟抽取案例分析题目。

3)案例分析限时为5分钟,参赛选手须严格遵守比赛时间,比赛结束前30秒钟,工作人员将会给予提示,时间到时须终止比赛。

2、谈心谈话

1)选手须提前了解比赛流程与规则,出场顺序由赛前抽签决定。

2)每位选手提前5分钟抽取谈心谈话试题。

3)谈心谈话限时为6分钟,参赛选手须严格遵守比赛时间,比赛结束前30秒钟,工作人员将会给予提示,时间到时须终止比赛。

3、主题演讲

1)主题演讲采用即兴演讲的形式,出场顺序由赛前抽签决定,选手须提前了解比赛流程与规则。

2)选手提前20分钟到指定地点抽取主题演讲题目。

3)主题演讲限时为5分钟,参赛选手须严格遵守比赛时间,比赛结束前30秒钟,工作人员将会给予提示,时间到时须终止比赛。

三、评审工作

(一)评分标准

1、评分标准按照河南省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评分细则执行,每个单项按100分计,采用归一法核计总分。

2、决赛总成绩计算:复赛成绩带入决赛,从高到低依次排列。

总成绩为复赛成绩和决赛成绩之和,依据总成绩确定选手名次。当出现选手总成绩相同时,以决赛成绩确定名次。若决赛成绩亦相同时,确定为并列名次。

(二)评审规则

1、笔试由学工部根据评分标准统一阅卷评分。

2、现场比赛由赛场评委现场观看进行综合评分。

四、工作要求

各院系要鼓励和支持辅导员积极参赛。通过活动的开展,积极营造辅导员加强学习、增强素质、推动工作的良好氛围,把组织参与竞赛活动作为提高辅导员队伍素质的过程,进一步提高辅导员职业能力和专业素养,全面提升辅导员队伍的整体素质。

五、联系人及电话

张汪洋:3664178

  

学工部

2017228

  

附件: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比赛项目及内容.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