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宣传部:关于开展我与“两个一百年”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02   浏览次数:2391

各部门、各院(系):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持续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着力推动广大师生进一步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努力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贡献智慧和力量,根据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我与“两个一百年”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豫高发〔2018122号)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现在全院范围开展 “我与‘两个一百年’”主题征文活动。

一、征文主题

我与“两个一百年”

二、征文内容

立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历史视角和方位,广大师生正确审视自我,坚定理想信念,从历史和长远的视野,展望2035年和2050年的自己,充分认识自身在实现“两个一百年”伟大历程中的使命和担当,致力于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从而立鸿鹄志,做新时代的奋斗者。

三、征文对象

全院师生员工

四、征文要求

1.文体不限,题目自拟,紧扣我与“两个一百年”主题;立意新颖,突出特色,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联系个人实际,反映工作现实,内容真实生动;

2.正文内容字数限制在20002500字之间。题目字体为宋体三号,正文一级标题为黑体三号、二级标题为楷体小三号、正文内容为宋体四号,默认页边距,首行缩进2字符,行间距固定值30磅,A4纸单面打印,左侧装订。题目和正文之间标明所在部门(院系、专业)和作者姓名;

3.封面页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作者单位、职务、联系电话等信息;

4.参赛征文不得抄袭,如发现抄袭文章或总体复制比在20%以上的,取消参评资格。如在评奖后发现的,将取消荣誉证书,并向作者所在单位通报。

五、征文报送

1.报送数量:各部门、各院(系)报送的教职工征文不少于1篇,各院(系)报送的在校生征文不少于10篇;

2.报送要求:征文以集体为单位报送,请各部门、各院(系)认真填写征文报送一览表(详见附件),于20181113日下午报送至党委宣传部,征文电子版发送至xlxcb305@126.com

六、奖项设置

教工组和学生组分别评选出一、二、三等奖若干项,颁发获奖证书和奖品。

联系电话:3664109

附件:我与“两个一百年”主题征文报送一览表.docx  

党委宣传部

2018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