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我院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9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8号)相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就做好河南师范大学新联学院2019年河南省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9年国家计划内全日制普通本科应届毕业生。
二、评选比例
各院(系)要严格按照本年度本院(系)应届毕业生总人数的2%评选优秀应届毕业生。指标分配详见附件4。
三、评选条件
(一)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信念坚定,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
2.学习目的明确,刻苦努力,成绩优秀,所学课程未出现过不及格情况,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并获得校级以上表彰。
3.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热爱集体、热心公益、乐于助人,在各项活动中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4.身体健康,积极参加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坚持体育锻炼, 在校期间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
5.对响应国家号召,参加国家和我省组织实施的基层就业项目,自愿到基层、边远地区、贫困县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具有创业意识并积极开展创业实践活动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二)河南师范大学新联学院省级优秀毕业生推荐标准
1.省级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在院级应届优秀毕业生基础上进行。
2.各院(系)按以下顺序标准确定推荐省级优秀应届毕业生人选,直至满额:
A.获三次“三好学生标兵”;
B.获两次“三好学生标兵”,一次“三好学生”;
C.获一次“三好学生标兵”,两次“三好学生”。
3.同等条件下获省、市级荣誉和获其它荣誉多的同学优先。
四、评选程序和要求
(一)评选程序
1.预选。各院(系)根据评选条件,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评选出优秀应届毕业生预选名单。
2.公示。预选名单应广泛征求意见,公示3个工作日后,将所有材料汇总后报学院审查。
3.上报。学院资格审查后的优秀应届毕业生名单在全院范围内公示,经公示及资格审查合格的省级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上报省教育厅审批。
4.评审。省教育厅将组织相关专家对上报名单进行评审,对毕业生生源信息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毕业生不列入评选对象,对弄虚作假和不符合评选条件的予以淘汰。
(二)评选要求
1.各院(系)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按照评选条件严格把关,增强评选工作透明度,确保评选质量,确保信息无误。
2.对未按照规定程序评选、弄虚作假的,取消评选名额。
3.若在离校前因违纪或其他原因受到学校处分者,一律撤销省级优秀毕业生称号,收回荣誉证书。
五、报送材料
(一)请各院(系)将省级优秀应届毕业生个人事迹材料、附件1、2、3的纸质版于3月14日18:00前,以院(系)为单位报至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图书信息楼607室),同时报送附件2、3及优秀毕业生典型事迹材料电子版(发送至272046068@qq.com)。
(二)各院(系)要组织推荐对象认真填写《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见附件1,统一用A4纸正反面打印后第三人称填写,一式两份),做到内容真实、字迹工整,各项不得空缺,填写模板详见附件5。
(三)《xx院(系)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总表》《xx院(系)省级优秀应届毕业生申报表》(须由院(系)书记签字,格式见附件2、3)。表格中所有项目数据应准确无误、排序一致。如出现错报、漏报等问题,不再补办证书。
(四)各院(系)要按照《xx院(系)省级优秀应届毕业生申报表》(见附件3),认真检查毕业生获奖证书,确保信息一致无误。
(五)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的所在院系须同时报送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毕业生典型事迹材料(及电子版),典型事迹材料要求写作规范,可直接发表。
(六)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
联系人:赵巧利
电话:366410013523251279
邮箱:272046068@qq.com
地址:图书信息楼607室
附件1: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pdf
附件2.XX院(系)省级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总表.xls
附件3:XX学院省级优秀毕业生申报表.xls
附件4:各院(系)省级优秀应届毕业生名额分配表.xlsx
附件5: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填写模板.docx
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2019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