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院(系):
2019年5月31日,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按照省安委办和教育厅的要求,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新《条例》,确保学院安全稳定,决定从即日起在全院范围内开展对《条例》的学习宣贯工作。
请各部门、各院(系)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
附件:新修订版《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docx
新联学院综合管理办公室
2019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