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部门、各院(系):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遴选更新我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专家库的通知》(教办师〔2021〕6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与条件
(一)范围对象
全院专、兼职教师
(二)基本条件
1. 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教育法律法规,熟悉我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相关政策规定。
2. 师德高尚,公道正派。
3. 具有扎实的本学科(领域)专业知识,较强的分析概括能力、判断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4. 从事本学科(领域)教学(研究)工作10年以上,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5. 年龄在40-60周岁,身体健康,能胜任面试工作。
二、遴选名额
推荐名额不限,具体学科分类详见《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专家学科分类表》(附件1)。
三、遴选程序
(一)个人申报,逐级推荐。
遴选工作采取个人申报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各部门确定推荐人选,经遴后选报省教育厅。
(二)省级审查,专家入库。
省教育厅对各高校上报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核,组织专项业务培训,经考核合格颁发专家证书,加入我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专家库。
四、其他事宜
1.对最终入选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专家库的教师,学院将在培养培训、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政策倾斜。
2.各部门应于4月10日前确定推荐人选,并于4月10日上午12:00前将《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专家推荐表》(附件2)纸质版,送至教师发展与教学研究中心。
3.学院将根据推荐人员情况,确定最终推荐人选并报教育厅。
4.凡被抽调并确认为面试考官的人员,不得无故拒绝承担面试工作。两次无特殊原因不履行或者不能胜任面试考官工作任务的,将取消面试考官资格,在数据库剔除,并将该情况与教师师德表现相挂钩。
联系人:林喜竹 3323080
附件 1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docx
附件 2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专家推荐表.docx
教师发展与教学研究中心
2021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