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部门、各院(系):
为全面排查校园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坚决杜绝校园火灾事故,确保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重点开展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检查的紧急通知》(教办安全〔2021〕174 号)、《关于开展全省学校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的紧急通知》(教办安全〔2021〕175 号)和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抓细抓小抓实全省校园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豫高发〔2021〕80 号)等文件要求,现就开展全院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地毯式排查与集中整治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平安建设和安全生产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批示指示精神,深刻汲取湖北十堰天然气爆炸事故和商丘市柘城县6.25重大火灾事故教训,切实从政治高度认识和把握做好当前消防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树牢“生命至上”和“安全第一”的工作理念,坚持“下狠劲、动真格、零容忍、全覆盖”的工作标准,通过抓细抓小抓实校园消防安全工作,坚决维护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校园稳定,为庆祝建党 100 周年营造安全的环境。
二、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自查自纠阶段(2021年6月24-7月1日)
各部门、各院系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风险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广泛发动,细化措施,强化落实,针对本部门(院系)所辖部位消防安全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认真自查自纠,确保不留死角。
第二阶段:集中检查阶段(2021年7月2日-7月6日)
由保卫部牵头,协调学院平安校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组成检查组,对学院消防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地毯式集中排查,各部门要全面配合。(具体安排见附件)
第三阶段:集中整改阶段(2021年7月7日-7月12日)
对集中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风险隐患,学院将通过双重预防系统平台完成整改闭环管理,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行立改的上报原因、整改方案和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期限,并保证落实防范措施,汇报材料以纸质形式(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于2021年7月12日18:00前将报送党委保卫部(保卫处)于荣星老师处。对思想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够、整改工作不力的部门和个人将按照《责任保证书》和学院相关规章制度予以问责。
三、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做好校园消防安全工作,对于保障广大师生安全、维护校园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各部门、各院系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平安建设和安全生产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批示指示精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责任感,坚定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传导压力,压实责任,抓牢抓实风险隐患排查与整治工作。
(二)加大消防安全教育力度。各部门、各院系要切实做好学院师生的消防安全教育,创新安全教育形式,丰富教育内容,拓宽安全教育载体,不断增强学院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学院师生的日常防范和遇险自救能力,努力营造浓郁的安全教育氛围,不断夯实平安校园建设基础。
(三)压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学院各部门、各院系要严格按照《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保证书》要求切实履行工作责任,不等不靠,主动作为,靠前指挥,狠抓落实,层层压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以部门(院系)消防安全责任的落实推动学院消防安全工作的落地。凡因履职不到位、排查整治不力、发生消防安全事故的,依法依纪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附:学院安全风险隐患集中检查工作安排表.docx
党委保卫部(保卫处)
202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