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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寒假社会实践活动招生宣传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 为进一步发挥社会实践的育人功能,增强学生爱校荣校意识,广泛宣传我校办学成就和办学特色,培育稳定的高质量生源基地,吸纳更多优质生源报考我校,提升本科生源质量,校团委决定持续开展“我是师大代言人”2019年寒假社会实践活动招生宣传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及内容 活动时间:2019年寒假期间 活动内容:面向省内部分目标中学(原则上以附件1中分配的目标中学为准,详见附件1)高三学生和教师发放并张贴我校招生宣传资料,每支团队举办招生宣讲会1-2场,每场宣讲会覆盖学生100人以上。 二、组队要求 寒假招生宣传专项社会实践行动以学生团队形式开展工作,各实践团队需满足以下要求: 1.团队成员2-5人,可跨学院组队; 2.每个团队目标高中为1-3所; 3.目标高中必须为宣讲团队中至少一名成员的母校; 4.按照就近就便的工作原则,团队成员生源地需为同一地区,且与目标高中相同为宜,宣传地点不得跨地市。 三、组织及安排 (一)学院分团委: 1.负责活动的宣传、报名和初选工作。以学院为单位,做好活动宣传动员并组织好学生的报名与筛选,原则上每个学院推荐至少2支团队,最多3支团队。 2.负责组织学生参加学校的活动培训。 3.负责与学生签订安全责任书。 4.负责活动期间学生的管理和材料收集工作。 5.活动结束后,负责收集整理学生的总结材料、图片视频资料等。 6.为专项行动指派一名指导教师全程负责活动的开展。 (二)校团委: 1.负责活动的整体策划与安排。 2.负责确定最终参加实践活动的学生名单。 3.负责实践学生的安全教育,为学生统一购买人身保险。 4..负责对实践活动进行评优评先,活动考评结果体现到学院招生工作先进单位的评定中。 (三)招生办公室: 1.负责学校招生宣传资料的制作与发放,发放工作牌。 2.负责实践学生的招生宣传培训,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 四、招募对象及选拔条件 招募对象:全体在校本科生、研究生。 选拔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能坚持原则,吃苦耐劳,作风正派,谦虚谨慎,以身作则,能够做好表率。 2.具有团结协作精神,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个人修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学生中有一定威信,具有校级或学院学生组织主要学生干部经历,能体现师大优秀学子风采。 3.具有较好的精神风貌、较宽的知识面以及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具备参与招生宣讲的基础素质。 4.学习勤奋刻苦,学习成绩优良,无作弊挂科现象,综合测评原则上在本专业50%以内。 5.具有较高的工作热情和较强的工作责任感,有实际工作能力和组织能力。 6.无违反法律法规、校规校纪等情况。 五、报名流程 1.各学院组织学生自行组队,可跨学院组队,团队个人均需填写《河南师范大学2019年寒假招生宣传专项社会实践行动报名表》(附件2,纸质版一式一份),同时上交白底证件照电子版(命名格式为:姓名+年级+学院+专业),用于制作工作证。团队队长填写《河南师范大学2019年寒假社会实践活动招生宣传专项行动学院推荐学生信息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一式两份); 2.各学院对报名团队进行初选,于1月4日上午11:00前以学院为单位将团队成员报名材料电子版汇总压缩后,以“XX学院寒假招生宣传专项社会实践”命名发送至校团委创新实践部邮箱hnsdtwcxsjb@163.com,纸质版材料报送至校团委第二课堂管理服务中心(校团委306办公室)。 3.校团委、招生办对学院推荐队伍进行审核,最终确定约60支实践团队,并进行公示。 六、活动要求 1.活动开展前,学校向实践队发放介绍信,由团队自行联系目标高中校领导、教务部门或教学老师。 2.团队成员需在目标高中完成以下规定工作:(1)面向高三年级学生、教师发放我校的招生宣传资料(由校招生办提供);(2)面向高三学生(年段或班级均可)举办小型宣讲会。宣传我校的办学成就、办学特色,介绍自身在学校的亲身感受,吸引优秀学生报考我校。 3.围绕“招生宣传”这一社会实践主题,团队成员可自行设计并开展完成其它特色工作,活动开展前需报学院团委审核。 4.团队成员需在我校寒假第二周结束前完成招生宣传主体工作,并在完成任务后尽快返家,同时向团队指导教师汇报。 5.2019年3月9日上午11:00前,各学院需汇总社会实践团队“信息反馈表”、团队活动总结、活动照片、活动视频(至少1分钟)、其他支撑材料(宣讲PPT、队员感悟心得)等材料,发送至校团委创新实践部邮箱hnsdtwcxsjb@163.com。 七、活动支持 1.校团委、校招生办将对参加活动的同学进行统一培训,发放物资和学校宣传资料,并向每支实践队发放500元的实践活动支持经费。 2.为总结活动经验,深化活动影响,活动结束后,将开展实践活动总结评比工作。对完成度较高、社会影响力较大的团队(不超过团队总数的50%),给予“优秀社会实践团队”称号。同时,评选实践先进个人若干。 八、联系方式 校团委:孙晓0373-3329077 招生办:王艳军0373-3326191
校团委 2018年12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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