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红伟论文被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历史学文摘》摘编

发布者:李广宇发布时间:2026-01-03浏览次数:10

宋代地方官员的水利兼衔制度

祁红伟

(河南师范大学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河南 新乡 453007)

中国古代中央水利职官制度不断发展演变,到宋代趋于成熟。与此相比,地方却一直未能建立起一套完整的水利职官制度体系。按史籍所载,宋代地方水利事务由不同层级的地方行政官员负责,水患暴发之后,中央差遣专使应急主持地方治水事宜。然而,这一制度设计在黄河河患愈演愈烈,江南经济大开发,多地水患增加以及地方事务日益繁重、细化的背景下难以维持。面对旧制度设计的不合理性,宋朝政府通过什么样的方式调适制度以适应国家现实治理需求,值得进一步探讨。学界相关研究成果集中于宋代中央水政机构及河道管理等方面。近年来,有学者注意到宋代州县官通过兼职、兼衔等途径参与地方治水的现象。不过,既有研究并未对宋代地方官员水利兼衔制度给予足够的关注。本文拟对宋代地方官员水利兼衔制度的形成原因,不同层级地方官加系水利兼衔的类型进行详细梳理,进而分析宋代水利兼衔制度的特点、运行机制及成效,以期推进对宋代水利事务相关问题的深入认识。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李广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