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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公告通知

关于开展2026年“职路领航”校友导师选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招生就业处    发布时间:2026-03-16    浏览次数:14

各院(部):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就业指导工作,完善多元化的就业帮扶体系,提升就业指导的专业性、覆盖面和精准度,促进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现面向我校校友公开遴选一批就业指导老师。

一、基本条件

本次选聘坚持“德才兼备、热心奉献、优中选优”的原则,申请人须满足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2.关心学校发展和青年学生成长,具有强烈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自觉遵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3.了解国家及地方有关就业创业政策法规,熟悉企业管理、市场运作规律或行业发展动态,具备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

4.能够服从学校安排,积极参加就业指导服务活动,原则上每月提供不少于2次的线上或线下指导。

5.无违法犯罪记录,无不良征信记录。

二、选聘范围

为更好发挥校友在学生成长中的引领作用,构建多维度的校友导师队伍,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报:

1.基础教育专家。在基础教育领域从事教学管理工作的资深管理人员、骨干教师。

2.政策顾问。在政府相关部门、产业园区、创业孵化机构从事就业创业扶持工作的业务骨干。

3.企业中高层管理者。在企业、机构中担任中高级管理职务,具备丰富的人力资源管理或行业经验,包括企业创始人、合伙人,知名企事业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资深招聘主管、业务部门负责人等。

4.资深技术/业务骨干。具有相关行业丰富工作经验,具备核心技术能力或市场拓展能力的中高级专业人员、业务骨干。

5.行业组织代表。在行业协会、商会等组织中担任相关职务,具有行业影响力的专业人员。

6.创业精英。具有成功创业经历,或拥有一定行业资源和市场拓展能力的企业家、创业者。

7.专业人才。在法律、会计、财税、投融资、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知识产权等专业服务机构工作,具备相应资质或连续3年以上从业经历的专业人员。

8.竞赛导师。省级及以上各类技能竞赛、创业大赛获奖项目的核心成员或主要指导教师。

三、工作内容及方式

校友导师可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和职场经验,围绕学生发展需求,提供全方位、个性化的就业指导。

(一)工作内容

1.生涯启蒙与规划。引导学生进行自我认知,了解行业发展趋势,明确职业定位,制定科学的职业生涯规划。

2.求职技能提升。提供简历优化、面试技巧与模拟演练、求职渠道拓展等实战指导,提升学生求职竞争力。

3.就业形势与政策解读。解读国家及地方的就业政策、法律法规,分析当前就业市场形势,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与择业观。

4.创业指导与支持。对有创业意愿和潜力的学生,提供创业项目评估、商业模式优化、团队建设、资源对接等方面的指导。

5.职场适应与发展。分享职场经验,帮助学生了解职场文化,提升职业素养、沟通协作能力及心理调适能力,助力其顺利完成从学生到职场人的转变。

(二)工作方式

校友导师可采取线上咨询、讲座沙龙、个性化指导等方式开展工作。

四、选聘流程

1.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校友可自愿报名,各院(部)也可根据条件组织推荐。申报人填写《河南师范大学校友导师报名推荐表》(附件2),由所在学院收集整理汇总。根据学科专业,各院(部)可推荐4-6名校友。

2.资格审核。各院(部)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核,招生就业处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各院(部)推荐人选进行复核,择优聘任并组建“职路领航”校友导师团。

3.导师聘用与管理。校友导师聘期一般为1年。正式聘任的校友导师由学校统一颁发聘书,纳入学校就业创业导师库统一管理。学校将建立校友导师履职情况评估机制,对工作表现突出、学生评价高、指导成效显著的导师,每年予以公开表彰,对无法正常履行指导职责的导师及时进行调整。

五、工作要求及保障

1.工作要求。建设“职路领航”校友导师队伍是提升我校就业指导服务水平、促进学生高质量充分就业的重要举措。各院(部)要高度重视,对照遴选条件,积极推荐政治素质过硬、专业能力突出、富有奉献精神的优秀人才,以此次遴选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学院就业指导工作体系,推动校院协同发力,共同为毕业生就业保驾护航。

2.平台支持。学校将为聘任导师统一开通线上就业指导咨询平台账号,提供稳定的技术支持与运行维护。招生就业处将适时开展校友导师岗前培训,明确咨询规范、操作流程及常见问题处理,确保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3.培训提升。定期组织校友导师参加专题培训,邀请校内外专家开展政策解读、咨询技巧、生涯指导等专项辅导,帮助导师不断提升指导服务的专业化水平。

4.激励保障。校友导师优先享有参与学校人才培养、校企合作及校园招聘等活动权益。

六、材料提交

1.《河南师范大学校友导师报名推荐表》1份(附件2,加盖学院公章);

2.  推荐人选相关材料。任职证明、个人电子形象照片(彩色,不低于295像素, ‌20KB-100KB)、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获奖证书等材料,以上材料可提供电子版。

3.《河南师范大学校友导师推荐汇总表》1份(附件3,加盖学院公章)。

各院(部)于2026年3月20日(本周五)12:00前,将以上材料统一报送至致远楼307室。电子版材料以“院(部)名称+校友导师推荐材料”命名,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hsdzjc@126.com。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0373-3329282

 

   附件:

                 附件1:河南师范大学就业创业导师管理办法.doc

                 附件2:河南师范大学校友导师报名推荐表.docx

                 附件3:河南师范大学校友导师推荐汇总表.xlsx

 

  招生就业处

202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