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受聘为新乡市人民政府法律咨询机构

发布时间:2017-09-20浏览次数:726

日前,新乡市人民政府召开法律咨询机构、法律顾问聘任会议。我校法学院受聘为新乡市政府法律咨询机构,法学院院长王鹏祥受聘为新乡市政府法律顾问。

据悉,这是继今年6月我校“三农”法律问题研究中心受聘为新乡市委法律咨询机构,法学院王鹏祥等多名教授受聘为市委法律顾问、法律专家团成员之后的又一次参与地方法治建设实践。

2015年新乡市率先在全省普建法律顾问制度以来,受聘为新乡市法律顾问的法学院教师为市委、市政府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和法治化建设建言献策,在推进新乡市年度立法计划、法律法规草案等提供咨询意见,协助市委、市政府依法推进纠纷解决,防范社会风险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

(法学院 曾凡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