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讯!河南师范大学三获“全国文明单位”

发布时间:2017-12-13浏览次数:9654

日前我校收到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颁发的“全国文明单位复查合格”证书,这是我校继2011年、2014年获得“全国文明单位”之后,第三次被授予“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近年来,全校师生员工在校党委、校行政的坚强领导下,紧紧抓住入选河南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高校的机遇,围绕建设国内知名、区域引领、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的办学目标,坚持以理论学习为抓手、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强化思想政治工作,以核心价值观为主导、凸显文化育人功能,以教学科研为中心、提升综合办学实力,以综合治理为重心、构建和谐稳定校园,以创建活动为载体、推进文明建设升级,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发展,精神文明建设成效突出,连续三届获得“全国文明单位”称号,在社会上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

学校坚持将文明创建工作作为一项全局性、基础性、长期性的工作来抓, 与学校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做到有计划、有经费、有措施、有落实、有检查,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学校通过开展学雷锋活动、志愿服务活动、道德讲堂建设、学习型单位、文明有礼培育、勤俭节约活动、道德经典诵读、“我们的节日”活动、文明风尚传播、文化体育活动、参与帮扶共建、优质服务、优美环境建设等,将精神文明建设融入到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之中,为学校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力量,全面推动了学校科学发展、和谐发展。

今年我校全国文明单位到届复查适逢新乡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为全国文明城市测评点位,我校积极配合新乡市,高标准完成了无主庭院帮扶、新乡志愿服务学院建设、志愿服务一条街、文明交通执勤、创建氛围营造等创建工作,为新乡市荣获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做出了重要贡献。

全国文明单位是精神文明建设领域的最高荣誉,也是一所大学最具价值的文化品牌和无形资产。河南师范大学获此殊荣,充分说明了学校在党建、管理、教科、育人、服务等方面发展的显著成就,是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创新形式、丰富内涵的又一丰硕成果,是全体师大人改革创新、锐意进取,奋发有为、不懈努力的成绩彰显,是学校探索新做法、创造新载体、形成新经验,以实际行动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与学校改革发展相结合的体现,也必将为学校建设国内知名、区域引领、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奠定坚实的基础。

(党委宣传部 校文明办 刘吉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