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学院关于购买、使用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19-11-21浏览次数:609


根据国家对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相关管理规定,特对我院教师购买、使用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作以下要求:

1、购买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必须在取得经营危险化学品许可证(含相应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品种)的企业购买。

2、购买时,购买人先填写“购买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申请书”(见附件1),到分管安全院长处办理相关签批手续。购销合同签署完毕后,购买人须向学院办公室提供合同复印件一份。

3、购买的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到货后,购买人需在三日内向学院办公室提供购买发票(复印后将返回原件),以便与其当时的购买申请书进行核对,及时录入《河南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流向管理信息系统》。

4、购买人须建立纸质版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台账(见附件2),以备公安局治安大队核查流向。

5、购买人就是安全责任人,对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使用场所必须建立并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根据所用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性质,设置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设备和必要的防护、救护用品。


河南师范大学物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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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1 购买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申请书(教师用).doc

      附件2 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台账(教师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