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文科学院职称申报人员科研业绩认定审核办法
发布时间:
2018-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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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文科学院: 根据《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17]12号),现将职称评审著作、科研论文与科研项目审核办法和要求通知如下,请各位参评教师按照要求填写。 1.学术著作:由教师本人填写附件1《河南师范大学职称评定著作、科研论文审核表》,提交打印版中国版本图书馆著作CIP 核字号验证检索页(所在学院盖章)、著作原件按照顺序附在表后。 2.科研论文:任现职以来发表的本专业代表性论文,由教师本人填写附件1《河南师范大学职称评定著作、科研论文审核表》并将检索页(检索页上学院盖章)与论文原件按照顺序附在表后。 3.科研项目:任现职以来科研项目,由教师本人填写附件2《职称评定科研项目审核表》,填写的内容要求支撑材料完整。项目已经结项的须附立项通知、结项材料、结项证书等,项目立项在研的请提交立项通知书、立项申报材料。 4.科研获奖:提交奖励证书原件、复印件。 5.审核要求: (1)教师本人填写附件1和附件2并打印后与支撑材料一起交至学院,所有内容一律打印。 (2)学院对教师填报的著作、论文和项目材料真实情况进行审核,科研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 6.时间要求:学院将附件1、附件2及支撑材料收齐后于12月28日—29日交至社会科学处309办公室集中审核。
联系人:徐新豪 张占杰 联系电话:3328679 3328863
社会科学处 2018年12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