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在教育‘双减’中做好科学教育加法”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教育部等部门意见要求,根据《河南省教育厅等十四部门关于征集河南省中小学科学教育资源的通知》精神,现面向校内各相关单位征集中小学科学教育资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面向校内各级各类实验室、实训室、博物馆、文化馆、校史馆、陈列馆、科创平台等科教场馆征集中小学科教资源,包括场馆资源、科教活动两类。此外,各单位的精品科教课程、优秀科教案例及科教活动、优质科普作品等,一并纳入科教资源征集范围。
二、征集资源标准
征集的科教资源应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体现价值引领、科学精神、家国情怀、社会责任和伦理规范。具体要求如下:
1.具有科教性。资源内容科学严谨,能够传授中小学生科学知识,符合中小学生教育规律。
2.具有趣味性。贴合中小学生认知特点,采用学生喜闻乐见的表现形式。
3.具有特色性。突出各科教场馆自身优势和特色项目,反映地域资源禀赋和文化风格。
4.具有安全性。科教场馆应能够提供安全的科教环境,通过消防等各类安全验收,拥有安全保障制度和安全保障措施。
5.具备公益性。可常态化接受中小学校申请并面向中小学生免费开展科学教育,能够承担公益性科学普及活动。
6.不涉及秘密或敏感信息。
三、组织实施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科学教育资源的征集审核工作,原则上具有科学教育资源的场馆都应纳入征集范围。具体安排如下:
1.资源报送。请各申报单位于9月4日前完成以下材料报送:(1)《河南省科教场馆征集确认清单》(附件 1):经所在单位盖章后,纸质版报送至文渊楼209室,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2)科教资源信息电子文档:按照《河南省科教资源上报信息要求》(附件2)整理报送,以“场馆/资源名称”命名。电子材料统一发送至邮箱kechengjiaocai@htu.edu.cn。
2.资源上传。纳入征集范围的场馆,须于9月30日前在“河南省科学教育‘数字地图’”平台完成填报场馆基本信息、场馆资源、科教活动三类内容,填写内容均有要求和字数限制,请提前按附件2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具体网址及账号待平台分配后另行通知。
联系人:陈丽丽 张予倩 联系电话:0373-3329308
教务处
科技处
2026年8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