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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1

党办、校办:关于开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公开征求意见稿)学习研讨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3-12浏览次数:117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直各单位: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已于228日公布,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分别就做好征求意见工作下发了通知。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同时也为了更好地落实校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编制好“十二五”发展规划,引领学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规划纲要征求意见稿学习研讨活动,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做好学习研讨活动的重要意义。研究制定规划纲要,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促进我国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重大战略举措。规划纲要的制定和颁布,为中西部地区高等院校特别是高师院校,提供了一系列新的发展机遇。认真做好规划纲要征求意见稿的学习研讨工作,既是确保吸纳和体现全校师生员工意愿的重要环节,又是科学编制学校“十二五”发展规划的客观需要,更是发现和抢抓学校发展新机遇的内在要求。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充分认识做好学习研讨活动的重要性,高度重视、周密安排,认真组织各层次、各类别人员开展学习研讨,注意收集方方面面特别是专家学者的意见建议,确保活动达到预期目标,努力使学习研讨过程成为进一步汇聚师生智慧、形成共识的过程,成为抢抓机遇、加快发展的过程。

二、明确目标,准确把握学习研讨活动的各项任务。根据工作安排,此次学习研讨活动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学习思考阶段(312-21日)。全校各部门各单位广泛动员、积极组织广大干部和师生员工,认真学习领会规划纲要征求意见稿的基本内容和精神实质,并在深入思考的基础上,对推动教育事业改革发展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建议。所提意见建议以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于321日前通过便笺发送至发展规划处,经归纳整理并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后上报省教育厅。联系人:李志前,联系电话:3329389

第二阶段:专题研究阶段(322-4月底)。各部门各单位采取专家辅导等多种方式,做好权威引导和文本的深入解读工作。要结合学校和本单位发展实际,按照学校拟定下发的研究专题(附后),有针对性地对规划纲要进行专题研究,并撰写出1份既具前瞻性又具实践性的高质量研究报告。所附研究专题未涵盖到的单位,也可自选题目进行专题研究。研究报告于430日前通过便笺发送至党办、校办。联系人:秦法跃  孙昌松,联系电话:3326222  3326155

第三阶段:讨论提高阶段(5月份)。党委宣传部组织有关专家和职能部门同志,对收到的研究报告进行认真审读,评出优秀研究报告若干,并通过结集成册、校报(校园网)选登、讨论交流等形式,进一步提高认识、激发干劲,在全校形成统一思想、凝聚合力、抢抓机遇、跨越发展的良好局面。

三、加强领导,确保学习研讨活动不断深入。各部门各单位领导班子要带头学、认真学,党政一把手要切实负起组织领导责任,努力把活动组织好、安排好、落实好。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把学习研讨活动作为宣传我国教育事业,争取师生员工关心支持的重要机遇,作为全校上下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形成发展共识的重要机遇,作为激励师生员工思发展、谋发展,强力推动学校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机遇,扎扎实实做好各个阶段的工作。要强化责任意识,按照相关要求,及时传达开展学习研讨的重要意义,及时总结活动过程中形成的宝贵经验,及时报送各种相关材料,确保学习研讨活动有条不紊、层层深入、取得实效。

各部门各单位在学习研讨活动中的其他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

 

附件:学习研讨活动第二阶段研究专题

请点击:20100312_1200526401.doc

 

                   中共河南师范大学委员会办公室

                    河南师范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0年3月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