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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纪委、监察处:关于2009年国庆、中秋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工作坚决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9-30浏览次数:236


校内各单位: 

为加强国庆节、中秋节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营造欢乐、祥和、文明、节俭的节日氛围,以良好社会风气庆祝建国六十周年,按照中共河南省纪委、河南省监察厅《关于2009年国庆、中秋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工作坚决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通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严禁各级领导干部及其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收送各种礼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对未能拒收的,必须按规定上缴学校纪委。 

2、严禁奢侈浪费、公款旅游、利用公款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用公款相互走访、相互宴请等。 

3、严禁利用节日巧立名目,滥发奖金、补贴和实物等。 

4、严禁党员干部参与赌博活动。 

5、严禁各级领导干部借婚丧喜庆之机大操大办、收钱敛财。 

6、严格公务用车管理,严禁公车私用,严禁酒后驾车。 

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履行廉政承诺,带头廉洁自律,以身作则,管住自己、管好家属子女、司机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遵守以上各项“禁令”。纪委、监察处在此期间将加强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要给予通报批评,问题严重的,将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纪委举报电话:3325862,举报邮箱:hsdjw@htu. cn)

中共河南师范大学纪委

河南师范大学监察处

2009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