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校办:河南师范大学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秋季开学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09-09-04浏览次数:236


〔2009〕3

校内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学校秋季开学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意见》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就加强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学校开学前后,各相关部门应积极主动采取措施,切实做好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监测和防控工作。

1、在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治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各学院成立相应的流感防控领导小组,学院院长为学院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制定、落实防控工作方案;校医院成立相应防控领导小组,院长为第一责任人,科主任为成员,防保科为牵头科室。各单位要加强值班工作,各单位第一责任人和值班人员要保证通信畅通。

2校医院负责印制甲型HINI流感防控知识宣传页,发放到师生手中;各学院要加强有关甲型H1N1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防控知识的健康教育和舆论宣传工作,增强师生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特别要教育学生尽量避免到校内、外人群聚集性场所,注意日常个人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一旦出现异常症状,应及时上报。

3、各学院要在96前对全体学生进行摸底清查,每位学生均需填写《河南师范大学甲型H1N1流感防控健康调查表》并于97前将《河南师范大学甲型H1N1流感防控健康调查汇总表》由副书记签字后上报学生处。校医院为各学院配备一定量的体温表,学生入校后一周内每日进行晨检测体温,每个班级指定一名卫生员具体负责,仔细询问是否有发热、咳嗽、咽痛等流感样症状,并把相关情况汇总后报送学生处,一日一报。一旦发现发热学生立即进入医学观察。对疫区来的学生应重点监测。对流感样症状的学生,要立即送校医院进行进一步诊治,其间不经校医院许可不得返校参加正常教学等活动。

4、开学一周内是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应避免举办大型集会活动,尤其是室内大型聚集性活动;要及时将学校秋季开学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意见传达到全体师生;有甲型H1N1流感症状的学生劝其不要来校,在家治疗。

5、校医院要及时采购门式和手握式红外体温检测仪及体温表,提供一次性口罩和消毒液,为防控工作做好物质保障。

6、要把好学生入校第一关。校医院和学生处等部门密切配合,在学生返校时进行体温筛查,做到发热者不进宿舍。具体安排:(1)在学校大门口设置体温初筛设施,保卫处配合校医院进行体温初筛,发现体温高于37度的学生,由医护人员就地进一步确认,确有发热现象的即刻进行集中医学观察。体温正常者发体温正常卡,学生凭卡进宿舍。(2)校东区和学生区各设若干体温检测点。检测时间为:94--6日三天,早8点到晚9点,其他时间返校的学生到校医院测体温。宿舍楼值班辅导员要做好值班工作,配合楼管员做好宿舍楼门口检查工作,无体温正常卡者不得进入宿舍。

7、对发热和有明显流感症状的学生进行集中医学观察和隔离一周,教职工在家观察。校医院派医护人员进行医学观察和提供基本的诊疗服务,并作好观察记录。对连续三天体温正常的师生解除医学观察,对需要治疗的师生入住校医院治疗,对HINI流感疑似病人进一步转入新乡市定点医院诊治,并及时上报学校防治领导小组和市卫生主管部门。校医院临床各科室要严格传染病管理工作,一旦发现发热及流感样就诊师生,及时上报,同时通知相关单位,进行隔离和医学观察。

新生入校时的防控工作可参照以上各项措施执行,各学院要结合学生军训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防控工作预案。

三、要建立健全信息及时通报和措施联动机制。每个年级指定一名信息员,构建信息网络体系,全面、真实、及时掌握情况,一旦发现甲型H1N1流感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应立即按本意见要求,做好处置工作。
   
四、积极开展与社会媒体及家长的风险沟通工作。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积极争取学生家长支持,主动配合学校做好学生的日常健康观察。一旦学生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就医,并向学校报告。
  五、加强学校环境卫生管理,后勤管理处和后勤服务集团等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教室、宿舍、图书馆、食堂等学习生活场所的通风换气及日常环境消毒工作。在校园内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清扫保洁,消除卫生死角,防范甲型H1N1流感和季节性流感等传染病在校园内的传播与流行。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集团做好提供医学观察地点、满足学生的基本生活需求的相应准备。

六、本实施意见涵盖附小、幼儿园、全体教职工和社区居民。
   七、本意见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八、联系方式

校医院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联系电话:3326289

学生处值班电话:3326206

河南师范大学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二○○九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