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对部分事业单位法人所挂牌子和刻制印章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豫编办【2009】92号)精神,为规范我校法人行为,强化机构编制管理,现由校内有关单位对所悬挂的各类牌子以及与所挂牌子相对应的各类印章(牌子和印章包括以下四类:一是上级党委、政府、编委、编办批准的;二是有关业务部门批准的;三是有关学会、协会、研究会批准的;四是各单位自行成立加挂和自行刻制的)进行自查登记,并于
附件:1、各单位所挂牌子自查登记表
2、各单位刻制印章自查登记表
校长办公室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对部分事业单位法人所挂牌子和刻制印章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豫编办【2009】92号)精神,为规范我校法人行为,强化机构编制管理,现由校内有关单位对所悬挂的各类牌子以及与所挂牌子相对应的各类印章(牌子和印章包括以下四类:一是上级党委、政府、编委、编办批准的;二是有关业务部门批准的;三是有关学会、协会、研究会批准的;四是各单位自行成立加挂和自行刻制的)进行自查登记,并于
附件:1、各单位所挂牌子自查登记表
2、各单位刻制印章自查登记表
校长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