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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人事处:关于推荐河南省“555人才工程”省级人选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11-04浏览次数:294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教人〔2008691号文件精神,现将推荐2008年度河南省“555人才工程”省级人选候选人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名额和对象

(一)推荐范围:我校在职在编人员。

(二)推荐名额:限额推荐,2008年度我校的推荐名额为2名。

(三)推荐对象:中国青年科技奖及省青年科技奖获得者、国家及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者、省杰出人才创新基金资助者、省部级以上(或厅级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科研课题和工程项目的主持人或主要参与者,博士、博士后研究人员,回国工作的海外高层次留学归国人员等可优先推荐。选拔的重点是在教育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的人员,在各自学科、专业中起骨干核心作用,以及在关系我省和本地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的重要学术技术领域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较大成绩的或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年轻优秀人才。

已入选国家级“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人员、省级“555人才工程”(“333”人才工程)人员、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具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优秀专家、省辖市拔尖人才等,不再推荐。

二、推荐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遵守国家法律,具有思想解放、求实创新、拼搏奉献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学风朴实严谨,有强烈的事业心、较高的学术造诣,其学术和教学水平在省内和本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优势;

3、有较强的创新和组织协调能力,在学科建设和发展中能真正起到带头、促进作用,在教育教学改革中有所建树;

4、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5、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6、获得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荣誉称号。

7、年龄在45周岁(含45周岁)以下(即1963101以后出生)。

三、推荐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向省教育厅等额推荐候选人选;省教育厅审核后报送省人事厅;省人事厅组织专家评审;确定人选名单,颁发《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证书》。

四、报送材料要求和时间安排

请拟申报人员填写《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选登记表》(材料整理要求见“附件3),各学院在审核申报材料后,提出推荐意见(包括每位被推荐人的政治表现、教学业绩、科研水平综合评价以及所填材料内容是否真实)和推荐顺序,于1110日前报送人事处师资科(逾期无法接收,视为自动放弃)。专家评议、推荐后,报学校研究确定人选。

联 系 人:孙同梅、张利远

联系电话:3326203

电子版:请通过OA办公系统发送

附: 1、《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选情况登记表》
     点击下载浏览该文件../../../Upfiles/200811476490.doc

2、《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选基本情况电子表》

点击下载浏览该文件../../../Upfiles/200811425333.xls

3、材料整理要求

点击下载浏览该文件../../../Upfiles/200811456491.doc

4、“获奖”、“论文、论著”、“项目”清单格式
     点击下载浏览该文件../../../Upfiles/200811453348.doc

人事处

2008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