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科研处:关于申报高校古籍整理研究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05-14浏览次数:446


各有关单位:

2007年度高校古籍整理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我校申报工作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人:项目负责人必须是高校教师,一般为高级职称人员(如是中级职称,需两名高级职称人员推荐)。如是集体合作项目,项目负责人应是科研工作的真正组织者和领导者,并在该项目中担任实质性研究任务。如是个人项目,项目申报人必须是该项目的真正承担者。一般情况下一人不得同时承担两个或两个以上古委会的直接资助项目。

2、项目申报学科范围:申报的科研项目可以是对古籍的整理,也可以是对古籍或其编著者的研究,但研究项目必须是立足于古代文献(包括出土文献)或紧密结合古代文献的研究,而不应是一般意义的文学、历史、哲学、语言学等研究,后者不属于高校古籍整理研究基金项目范围而属于社科基金资助项目范围。

3、所申报的项目一般要求已落实出版单位或已有出版意向,高校古委会不承担推荐成果出版的义务。

4、一人一次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5、已在他处获得立项的项目不得申报,以避免重复立项。

6、高校古籍整理研究基金不得用于出版补贴。

二、申报时间及要求

1、申请人须于515前提交纸本项目申请评审书一式7,另请提交内容一致的电子文本(发至信箱:czc0415@163.com),逾期不再受理,申请材料由所在单位科研秘书统一报送,科研处不受理个人申报。

2、跨地区跨学校的学者合作申请资助的项目,由参加的学者自行协商,制定工作计划,并确定项目负责人,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的学术主管部门签署意见,提出申请。

此次申报时间紧迫,请各单位抓紧时间,认真组织老师申报。联系人:崔宗超

附件:古籍整理申.doc

                                                        科研处

                                                 2007年5月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