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校直各单位:
2007年度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和2006年度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评选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2007年度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一、项目类别与申报资格
2007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包括重点项目、规划项目、青年项目和专项任务项目。
1、重点项目限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教研人员申报。规划项目、青年项目、专项任务项目限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 (含硕士学位)的教研人员申报。青年项目的申请者及课题组成员年龄应在40岁以下(
2、专项任务项目的申报者须提交有关单位委托研究并获得上述单位3000元以上研究经费资助的证明材料,预期研究成果可为有关部门或单位所采用;
3、承担省级以上(含省级)课题或承担省教育厅计划内科研课题的主持人,课题没有结项或完成情况不好者,不得申报新项目;
4、已获得国家社科规划、教育部社科规划、省社科规划资助的课题或其中的子课题,不得重复申报;
5、每个申请者只能申报1个研究项目,课题组成员不少于3人;
二、课题指南与学科范围
课题指南请参考《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07年度课题指南》。鼓励深入的基础理论研究、有针对性的应用对策研究和跨学科的交叉综合研究。同时鼓励申请者自选研究课题。
三、申报工作的有关要求
1、根据河南省教育厅的要求:我校申报总数不得超过40项,因此要求各学院对申请者的资格和申报的课题进行初审,签署相关审查意见,推荐符合条件的课题申报;
2、项目申报由各院系集中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请各有关单位于
3、申报费 150元/项。
2.2007年度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汇总一览表 (制作成EXCEL格式)
2006年度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评选
一、申报资格
1、全校在编在岗的教研人员均可申报。参评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必须是河南师范大学。申报者必须是署名为第一作者,其他参加人员不得独立申报。
2、申报学科限于下列21个一级学科:(1)哲学;(2)理论经济学;(3)应用经济学;(4)法学;(5) 政治学;(6)马克思主义理论;(7) 社会学;(8) 民族学;(9)教育学;(10)心理学;(11)体育学;(12)中国语言文学;(13)外国语言文学;(14)新闻传播学;(15)艺术学;(16) 历史学;(17)管理科学与工程;(18)农林经济管理;(19)公共管理;(20)图书馆、情报与档案管理;(21)综合研究。申报跨学科的研究成果,请注明主要涉及的学科,自行选择申报学科方向。“港澳台问题研究”、“国际问题研究”可根据实际研究问题在相关学科中申报。
3、申报成果限
4、在港澳台和境外出版、发表的成果,各种音像、工艺美术类制品,暂不受理申报。已获得省级以上奖励的成果不得重复申报。
二、奖项设置及奖励办法
奖励等级分别为一、二、三等,名额分别按申报项目总数的10%、20%、30%确定。获奖成果由河南省教育厅颁发奖励证书及奖金。
三、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由申报单位审核盖章后集中统一报送。应包括以下材料:
1、《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申请书》一式3份。
2、著作类成果、论文类成果报送原件1份,调研报告类成果报送调研报告和被党政机关采用情况证明材料各1份。评审材料原则上不退,需要退回的,请及时与教育厅社政处联系。
3、著作类成果每项交评审费150元,其他成果每项100元。
4、申报者务必将成果奖申报材料装入档案袋内,并标明:成果名称、所属学科、申报人姓名、申报单位。著作类成果、论文类成果还应在原件封面上标注申报者姓名和单位。
四、申报时间和地点
成果奖申报由各院系集中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请各有关单位于2007年5月17日前将申报汇总表(附件二)发送至czc0415@163.com,并将申报材料报送科研处哲社管理科,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崔宗超 电话:3326108
附件:2. 2006年度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汇总表(制作成EXCEL格式)
科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