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保卫处:毕业生户口迁移通知

发布时间:2007-04-16浏览次数:383


各学院及研究生处:

由于今年学校本科生、研究生毕业人数较多,而且今年公安机关全国各地派出所迁移户口全部采用计算机化管理,户口迁移证一旦开出,迁移地址难以改派、变更。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户口迁往地址要求要直接填写迁往所在地的派出所名称,不再填写工作单位、考研学校、家庭住址。未能签工作、考研、升学的学生户口最迟要在年底以前全部迁出,毕业后的学生不能再在学校办理各种证明。

为了不影响毕业生按时离校,保卫处户籍室从本月15日至525集中办理毕业生户口迁移手续。敬请各学院及研究生处及时通知相关的辅导员老师,统计好本学院本科生、研究生毕业的在校集体户口人数(每人收取5元户口迁移证费用),到保卫处户籍室核准户口底册,以便户籍室的同志能按时准确办理好毕业生户口迁移手续,不致延误毕业生按时离校。

谢谢您的合作! 

保卫处

    2007413

附表格:学院毕业生户口迁移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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