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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选举办:关于各单位推荐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01-09浏览次数:1861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牧野区第十二届人大代表换届选举我校选民登记工作已经结束,现已进入提名、酝酿、确定代表候选人阶段。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推荐人大代表候选人的法律规定,推荐出具有先进性和代表性的候选人。

一、代表候选人条件:

1、凡我校选民,了解学校整体情况,能够反映学校民意;

2、具有强烈的法律意识,能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忠实地对人民负责,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努力为人民服务;

4、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积极参政议政,依法参与行使好国家权力;

5、具有一定的独立审阅文件的文化水平和表达能力;

6、代表意识强,能够担负起《代表法》规定的职责和任务,热爱代表工作,积极参加代表活动。

二、代表候选人名额及要求:

1、名额:各单位在全校范围内推荐3名代表候选人。

2、要求:民主党派及女同志占一定比例。

三、时间及要求:

1月9日(周二)下午5:30以前将推荐出的候选人名单以B5纸打印并加盖党组织公章报校选举办(文渊楼126室电话:3329338)。

   

河南师范大学选举工作指导小组

2007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