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因建学校荣誉陈列室的需要,请各单位将所存放的各类奖状、奖牌、奖杯、锦旗、证书等进行认真登记造册,连同实物一同送往指定地点。具体要求如下:
1、建校以来所获得的市级以上(含市级)各类集体荣誉(个人荣誉和校内集体荣誉不在此列)。
2、尚未上报荣誉造册登记表的单位,请将本单位获市级以上荣誉进行登记,加盖单位公章后速报宣传部。同时,将电子稿发至ts@henannu.edu.cn电子信箱。
3、各单位将自行保管的奖状、奖牌、奖杯、锦旗、证书等物品(附清单)于7月5日前送交图书馆八楼806房间。
4、为确保评建创优工作顺利进行,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作好此项工作。
校评建创优办公室
宣 传 部
2006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