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因迎接本科教学评估工作需要,学校将建立河南师范大学荣誉陈列室,请各单位将所获得的各类奖状、奖牌、奖杯、锦旗、证书等进行认真登记造册。具体要求如下:
1、建校以来所获得的市级以上(含市级)各类集体荣誉(个人荣誉和校内集体荣誉不在此列)。
2、各单位将荣誉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后于6月30日报宣传部。同时,将电子稿发至ts@henannu.edu.cn电子信箱。
3、各单位将自行保管的奖状、奖牌、奖杯、锦旗、证书等物品准备好,待荣誉陈列室建成后,送交荣誉室统一陈列。
4、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按时上报,认真作好此项工作。
宣传部
2006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