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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后勤管理处:2006年家属院公有周转住房租用通知

发布时间:2006-06-23浏览次数:508


 各位教职工:

为了暂时解决无单元房教职工的住房问题,经研究决定,将家属院清理和周转出的70m2以下公有空房42套,供教职工周转租用。此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公房周转租用,参照《河南师范大学教职工住房分配管理办法》,并结合现有实际情况,兼顾各类因素,按分值排序实施。

二、本次公房周转租用,非福利分房。安排租用后只限本人在一定期限内居住使用,不参加住房改革,不具有产权,使用人不准出租、转让或挪作他用等。否则,学校将予以无条件收回。

三、家属院已有单元套房的教职工不参加点房;配偶不在我校工作,且在新乡市已有单元住房者,原则上也不参加点房。

四、经研究,夫妻双方均为研究生学历的“双硕士”教职工优先点选,同时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两项证书的教职工按讲师待遇,参加积分排序。

五、租用公有周转住房的教职工,房屋租金标准按新乡市有关规定执行,即从20051月开始为1.99/平方米·每月,以后随属地调整而调整。

六、凡申请家属院公有周转住房者,请从学校或后勤管理处网页上下载《河南师范大学教职工租用公房申请表》,按申请表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并如实准确填写。情况不详或有疑问者,到人事处查询并开具证明。

七、申请人需提供的材料有:(1)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本科、大专或大中专(高中毕业考入中专)学历证书及复印件;(3)户口本原件复印件;(4)结婚证原件复印件;(5)独生子女证原件复印件;(6)受省级以上表彰的先进个人或省级以上科研奖励证书原件复印件。

八、报名结束,经初步审核汇总后张榜公布,听取教职工意见。以第三榜顺序为准点房,点房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九、希望广大教职工切实遵守各项纪律规定,提供真实、准确、翔实的材料,如因自己原因造成疏漏,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提供假材料、假证明证件、干扰正常工作秩序者,将取消点房资格。

十、希望广大教职工相互监督,如发现公布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者,请拨打监督电话:3325864(监察处)、3325425(后勤管理处)予以举报。

十一、交表截止时间为2006629日下午600时,过期不候。申请表填好后交至后勤管理处办公室或房改办(老图书馆南门上二层西和北)。      

希望各有关单位及时通知到本单位每一位符合条件的教职工,也请教职工们相互转达告知。

                  

申请表点击下载浏览该文件../../../Upfiles/200662337873.doc                   

                                  后勤管理处

二??六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