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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电教中心:关于转发《河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河南省首届校园电视作品大赛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6-05-18浏览次数:421


为了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利用信息技术为青少年提供更多丰富多彩、喜闻乐见的学习资源和实践平台,培养健康、文明、向上的校园文化,构建和谐校园,从而推动素质教育全面、深入地开展,河南省教育厅决定举办“河南省首届校园电视作品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作品类别与要求
    (一) 作品类别
    本届大赛从作品表现形式上共设七个类别:1、教育电视专题;2、教育电视新闻;3、校园 DV;4、课本剧;5、作文TV;6、歌曲 MTV;7、动漫作品(Flash、3D 动画以及绘画)。
    (二)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应主题鲜明,健康向上,新颖活泼,具有思想性、艺术性、原创性和时代性。
    2、参赛作品必须是 2005 年以来没有参加过省级以上评比或出版过的原创作品(课堂实况类作品不属参赛范围)。
    3、参赛作品时间要求:(1)教育电视专题不超过 10 分钟;  (2)教育电视新闻不超过 5 分钟;(3)校园 DV、作文 TV、课本剧作品不超过 15 分钟;(4)动漫、歌曲 MTV 作品不超过 5 分钟。
    4、所有作品一律以 DVD 格式报送,并附不超过 500 字的作品文字说明。
    二、参赛对象
    我省各级各类学校的在校师生。
    三、奖项设置
    (一) 作品奖项
    1、 各类别作品均设“金奖、银奖、佳作奖”。
    2、大赛活动组织奖:根据活动组织情况和作品报送数量,此奖将在省辖市教育局、省辖市电教馆(教育电视台)、县级教育机构和大中专院校几个层面上推选。
    (二) 奖励措施
    1、省教育厅向各获奖作品颁发证书,向组织奖获得者颁发奖杯。
    2、金奖作品将在全省各家教育电视台设专栏进行展播,同时由河南省教育音像出版社出版。
    3、金奖作品将参加今年中国教育电视协会等部门举办的国家级评奖活动。
    四、大赛组织领导
    (一)为加强本次大赛的组织工作,省教育厅成立“河南省首届校园电视作品大赛组织委员会”(名单见附件 1)和“专家评审委员会”(人员另定)。河南省现代教育技术协会、河南省电化教育馆作为承办部门,负责大赛活动的具体工作,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电教馆。
    (二)举办这项赛事在我省尚属首次,各市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这次活动的意义,根据当地情况,指定具体部门负责大赛的各项组织工作并加以督促,真正把参赛活动落到实处。
    五、作品版权及活动最终解释权
    1、组委会对参评作品拥有出版权和送评权(不同意者须书面声明),来稿均不退还。
    2、参赛作品必须真实,不得有剽窃等侵权现象,大赛组委会不负责由此而发生的任何法律责任。
    3、本次大赛最终解释权归河南省首届校园电视作品大赛组织委员会。
    六、参赛作品报送 
    (一)各单位报送的作品,由学校电教中心统一组织报送。
    (二)报送作品应按要求认真填写相关表格。其中,各省辖市在统一报送作品时要按“附件 2”填写表格并附电子文档;“DV”、作文 TV、课本剧、歌曲 MTV、专题、新闻类作品的作者要按“附件 3”填写表格;动漫类作品的作者要按“附件 4”填写表格。所有表格均一式十份随作品一同报送,拒收未填写表格的作品。
    (三)我校本次大赛作品应于 7 月 10 日前报送学校电教中心(二号教学楼六楼)
    联 系 人:李 宁
    联系电话:3326360

              3326360转8005

 

附件:(1)入选作品明细表 点击下载浏览该文

../../../Upfiles/200651874365.rar

    (2)作品电报表(电视类)点击下载浏览该文件../../../Upfiles/200651820266.doc

    (3)作品电报表(动漫类)点击下载浏览该文件../../../Upfiles/200651883035.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