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0年教育系统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工作的通知》(教人[2010]351号)精神,现就我校2010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指标。2010年教育厅分配我校推荐指标为1人。
二、推荐对象。在教育教学、科研工作第一线做出重大贡献和取得突出成绩的教师、专家、学者、技术人员。
三、严格选拔范围和条件。推荐的人选应符合下列范围和条件。
(一)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纪守法。有严谨的科学精神和敬业奉献精神,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努力工作。
(二)在专业技术岗位和高技能岗位上工作的在职人员中,近年来业绩、成果和贡献突出,其取得的重大贡献和突出业绩得到国内或本地区、本系统同行专家的公认。
(三)推荐的专业技术人才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
2.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学术造诣高深,对学科的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或者研成果有开创性和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同行专家公认,达到国际国内领先或先进水平。
3.在技术研究与开发中具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科技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难题,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在社会科学研究中,成绩卓著,对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做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学术带头人。
5.在信息、金融、财会、外贸、法律和现代管理等领域,为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科学理论依据,具有特殊贡献的人员。
6.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发挥了重大作用,所创新的教育理论或教学方法,经省(部)级教育行政部门鉴定并普遍推广,成绩显著并为同行所公认。
7.长期工作在工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第一线,有重大技术突破,推动了行业技术进步和国民经济发展;或者在技术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中,业绩突出,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8.长期工作在卫生工作第一线,医术高超,多次成功地治愈疑难、危重病症;或在较大范围多次有效地预防、控制、消除疾病,社会影响大,业绩为同行所公认。
9.在文化艺术、新闻出版领域,成绩卓著,享有盛名,是本领域的带头人。
10.在教练执训工作中成绩卓著,为发展我国体育事业做出重大贡献的职业体育教练员。
(四)“555人才工程”省级人选中符合推荐条件的,要优先推荐。
(五)在企事业单位中担任党政领导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或高技能工作的,担任副省(部)级及其以上领导职务和享受副省(部)及其以上待遇的,以及党、政、军、群机关的工作人员,除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外,不予推荐。
要从严掌握选拔条件,切实将那些长期辛勤工作,在专业技术和高技能工作岗位上取得了突出业绩,作出重要贡献,其业绩、成果和贡献为同行和社会认可的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推荐上来。
四、严格选拔程序。各单位要紧密结合本单位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突出重点,严格推荐。要增强推荐工作的透明度和严肃性,防止暗箱操作,做到公正、公平、公开。推荐上报人选在上报前要在本单位进行公示。
五、报送材料的具体要求。
申报材料的具体要求和表格,可在人事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也可从原河南省人事厅网站www.hnrs.gov.cn上“下载中心”下载。
申报材料务必于2010年4月12日下午6点前报人事处人事科。电子表格直接通过OA发送,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姜良 赵潘
联系电话:33262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