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加强我校学术交流活动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04-06浏览次数:581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了扩大专家讲学的覆盖面,提高信息的即时性,更好地利用学术交流资源,学校将加强学术交流管理工作。

从即日起请各院(所)提前30天将省级以上学术会议、提前3天将专家讲学等学术交流内容、时间和地点报送科研处综合科,由科研处与邀请单位合作,通过校园网、家属区和学生区宣传橱窗等方式向全校师生发布相关学术交流信息。省级以上学术会议由科研处提前在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的“中国学术会议在线”上发布,以提高我校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凡不按规定时间报送相关材料的单位,一律不再予以资助。

咨询电话:3326160   

 

 

   

2007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