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接教育厅通知, 2007年度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推荐工作现在开始,教育厅分配我校一名推荐指标,请各有关学院预推荐1名申请人,于2007年4月13日上午11:30以前将推荐人材料(按照教育厅要求)报送科研处科技管理科,具体申报条件请参看教育厅通知,请各学院抓紧时间组织推荐。
联系人:侯进怀;电话:3326211;
电子信箱:hjh@henannu.edu.cn
科 研 处
附教育厅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2007年度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的通知
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高层次创造性人才计划”实施方案》和《关于2007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教技司[2007]64号)精神,现将我省组织申报2007年度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名额
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实行限额申报制度。按照教育部下达我省申报计划数量(7名),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我厅制定了《河南省申报“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名额分配表》(附件1),有关高校应以学校为单位,严格按照申报数量、以公文形式统一推荐申报。
二、申报领域
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如下19个领域归口申报:1.数学;2.物理;3.化学;4.化工;5.农业;6.林业;7.电子科学技术;8.计算机与通讯;9.生物与基础医学;10.医疗卫生与临床;11.药学;12.中医药;13.能源;14.资源; 15.环境;16.传统材料;17.新材料;18.先进制造;19.管理科学与工程。
请在申请书、申请人清单上注明申报领域的具体类别,如申报领域:计算机与通讯。
三、申报条件
1.申请者须符合《“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附件2)第七条所列各项基本条件: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道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队精神;②在教学改革、科学研究和高新技术工程化、产业化方面取得同行公认的创新性成果;③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拟开展的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并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本计划支持的研究工作;④在国内高等学校教学和科研第一线工作,并受聘副教授级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⑤
2.申请者应具有中国国籍,且必须通过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申请,不接受跨单位申报 。
3.申请者所在学校必须承诺匹配(不低于1:1)所要求的资助经费。
4.各单位要坚持公开遴选、择优推荐的原则,坚持人才、平台(基地)和项目的有机衔接,适当向重点建设的创新平台(基地)倾斜。
5.已获得“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中科院“百人计划”、“跨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高校青年教师奖”资助者不得再申请本计划。
四、评选推荐方式
省教育厅将邀请相关领域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对高校申请材料进行集中评审,并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择优推荐上报。
推荐上报的候选人,经教育部评审未获资助者,我省将不再支持。
五、其它事项
1.申请者须填写《“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见附件3),一式5份,加盖所在学校公章。申请材料(包括附件)必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双面打印,不得超过40个页码。
2.各单位须填写《“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人清单》1份(附件4),加盖所在学校公章,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提交电子文件(EXCEL2000兼容格式)。
3.申报截至日期:2007年4月14日(以收到时间为准),逾期、超额和不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恕不受理。
4.有关高校应在推荐2007年新世纪优秀人才的同时提供2006年度入选人员配套经费的落实证明。
5.资助人选经教育部确定后,教育部将择优选派部分入选者赴国外高水平大学或研究机构从事合作研究。
6.本通知附件2—5及有关“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的电子表格,可在教育部科技司网站“下载中心”栏目下载。网址:www.dost.moe.edu.cn。
联 系 人:魏 涛 张水潮
联系电话:0371-69691767 69691766
传 真:0371-69691766 邮编:450008
邮寄地址:郑州市农业路东段41号教育厅科研外事处
电子信箱:kewai@hadoe.edu.cn
附件:1.河南省申报“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名额分配表
2.“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
3.“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
4.“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人清单
5.高等学校“高层次创造性人才计划”实施方案
二〇〇七年四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