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新乡市第十二届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05-11浏览次数:759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鼓励新乡市广大科技人员认真总结科学研究和科技实践的理论成果,促进学术交流和科技信息的传递繁荣和活跃学术思想,推动学科建设和科技进步,发现和培养优秀科技人才,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着力建设促进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的高水平学术交流平台,经新乡市科协、人事局、科技局研究,决定开展新乡市第十二届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近年来产生的自然科学、技术科学或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交叉领域中的基础理论研究,应用研究和技术研究的学术成果。
  二、申报时间及地点
    1、申报时间:2007年5月1日—531
    2
、申报地点:科研处科技管理科(文渊楼307室)。
  三、申报条件
   
参加评选的论文应具有理论性、科学性、创新性、实用性的特征,并对科学技术和经济发展具有一定的理论和应用价值,论文必须论点明确、论据科学、材料翔实,行文精练、严谨。
  四、评选标准
   
本届优秀论文评审共分一、二、三等奖。
    一等优秀论文应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二等优秀论文应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三等优秀论文应达到市内先进水平。
    对填补省、市科技空白,产生重大经济社会效益以及对我市社会、经济、科技产生重大推动作用的学术成果可根据实际情况破格提级。
  五、推荐、申报有关事宜
    1、申报办法:集体申报,由各相关单位负责集中征集汇总报送。
    2、申报材料均需一式4份,包括论文、论文申报评审表(见附件)及论文发表或获奖情况证明。
    3、论文体例应按照国家科技论文写作的有关规定执行。论文书写顺序为:论文题目、作者姓名、工作单位、摘要、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摘要要求在300字以内)。
    4、申报论文需打印在A4纸上,已发表的论文可复印发表原件,外文应附中文译文。
    5、收费标准:申报一等奖论文80元/篇;二等奖论文70元/篇;三等奖论文60元/篇。
  六、论文的评选、奖励办法
    1、评选办法:本届论文评选采取不限额等级评选,经新乡市自然科学优秀论文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论文达不到申报等级标准的做降级处理,若论文水平高于申报等级标准的则按实际水平给予升级。
    2、奖励办法:获奖论文由新乡市人事局、科技局、科协联合颁发新乡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证书,作为本人技术考核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晋升的重要依据。
  七、具体要求
    1、各推荐单位要按此通知精神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论文的征集工作。
    2、对弄虚作假、抄袭、剽窃他人劳动成果者,一经查出,撤消奖励。
    3、已发表或获奖论文证明原件,经论文评审办公室复核后退还。
 
联系人:侯进怀   谢友海
联系电话:3326211
 
科 研 处
2007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