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2007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我校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立项规模
后期资助项目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三种:重大项目是指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性研究、具有原创性的理论研究,可望取得具有重大学术价值的标志性成果。2007年度计划资助5项。重点项目是指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2007年度计划资助10项。一般项目是指具有显著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2007年度计划资助30项。
二、申报条件
1.后期资助项目的资助对象必须是普通本科高校的在编教师,且申请人身体健康,能作为项目实际主持人完成研究项目。
2.后期资助项目重大项目的申报者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重点项目的申报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一般项目申请者须具有博士学位、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申报项目必须已完成研究任务70%以上;申报时须提供已完成研究工作的书稿(或非纸质)成果。每个申请者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可申报后期资助项目:
(1)得到过任何单位或部门研究资助和出版资助的;(2)与出版社签订过出版合同的;
(3)申请成果存在知识产权纠纷的。
三、申报要求
各单位由科研秘书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具体申报办法如下:
1.《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评审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实施办法(试行)》可在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http://www.sinoss.net/下载。
2.本年度后期资助项目采取限额申报的方式进行。由申请人所在单位组织专家进行初审,并按申报程序上报。每个申报单位限推荐1-2项。
3.《申请书》一式9份,所申报的课题已完成研究工作的书稿成果3套,《申请书》和成果电子稿请发至信箱:czc0415@163.com。后期资助项目须交纳评审费500元。
四、鉴定和出版要求
1.后期资助项目完成全部研究工作后,由教育部组织专家进行鉴定,鉴定合格后方可结项。
2.后期资助项目的最终成果,由教育部商有关出版社,统一装帧出版。
五、申报截至日期
受理申报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07年8月9日—10日,逾期恕不受理。联系人:崔宗超,电话:3326108
科 研 处
2007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