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新一届重点学科立项建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8-04浏览次数:533

校内各单位:
为加强我校学科“山峰”建设,根据《河南师范大学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校科字[2008]4号)和《河南师范大学重点学科与平台建设培育实施方案》(试行),决定启动新一届重点学科立项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建设方式
新一届重点学科采取分层建设和目标管理。第一层次重点学科以实现一级学科博士点、国家重点学科、国家重点科研平台突破为建设目标;第二层次重点学科以实现二级学科博士点和省部级科研平台突破为建设目标;第三层次重点学科以实现一级学科硕士点、省级重点学科、省(厅)级重点科研平台突破为建设目标。
二、申报条件
申报第一层次建设的学科须拥有本学科内的博士学位授权点;申报第二层次建设的学科须是河南省高校重点学科;申报第三层次建设的学科,应是学校上一届建设的校级重点学科或具有鲜明特色和优势的新兴学科。
三、申报要求
1、各申报学科要选择适当的建设目标和参照单位进行论证,对比各自参照系及建设目标层次要求,科学地制定建设规划、分年度建设计划和实施方案,其中要加强标志性成果指标的制定和建设。
2、各申报学科按要求填写《河南师范大学重点学科(平台)建设申请简况表》和《河南师范大学重点学科(平台)建设备查成果材料清单》。
四、成果填报要求
1、成果填报时间。所有成果的填报时间为2006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
2、成果填报范围。科研项目仅统计省级以上科研项目(经费统计到厅级项目)和横向合作项目(以实际到帐经费为准);成果类仅统计省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不含论文奖励);论文类仅统计核心期刊以上论文;其他类成果按照申报表格要求填写。
3、各学科填报材料应真实无误,学科梯队成员不可交叉,研究成果只能在一个学科核算。
五、评审程序
1、科研处对学科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于审查有异议的材料,将组织人员与各申报学科核对确认;
2、由校学术委员会进行评审,答辩时间及程序另行通知;
3、评审结果由学校以正式文件公布。
六、材料要求
1、《申请简况表》等材料请用A4纸张打印,左侧装订成册,不另加封皮。
2、各申报学科准备《申请简况表》一式3份,《备查成果材料清单》一式1份。《支撑材料复印件》1套(论文:提供
论文首页复印件,若首页无论文作者单位信息,需补充含有该项内容页的复印件;著作:提供著作封面、版权页、署名页复印件;鉴定:提供鉴定证书封面、鉴定意见、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单位页复印件;其它各类成果提供证书复印件。科研项目、学术交流活动不需提供证明。支撑成果材料的复印件请按照材料清单顺序分类、依序排列)。
 
各学院统一汇总后,请于 2009年8月17日17:00前报送科研处学科建设办公室 (文渊楼307室),同时将电子版
发送到学科建设办管理专用信箱:kycxkb@163.com
3、请各学科点提前准备汇报PPT,一级学科汇报13分钟,答辩2分钟;二级学科汇报8分钟,答辩2分钟。
 
 
联系人:薛万新 侯进怀   电话:3326211 3328099
 
 附件1:《河南师范大学重点学科(平台)建设申请简况表》(理科)
 附件2:《河南师范大学重点学科(平台)建设申请简况表》(文科)
 附件3:《河南师范大学重点学科(平台)建设备查成果清单》
 
 
申报工作已结束,暂不提供材料下载  
 
                    科 研 处
  2009                  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