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09年河南师范大学和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8-27浏览次数:302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师范大学教学研究基金管理条例》(校教字[2006]4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年度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高〔2009〕595号,附件1)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09年校级和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范围
1、申报校级项目的主持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申报省级项目的主持人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有一定研究水平和组织能力,承担过校级以上教改项目。项目申报主持人限主持1项教改项目,项目主要成员不得同时申请2项以上教改项目。项目主要成员限7人(含主持人),跨学校合作项目限10人(含主持人,限我校教师为主持人)。鼓励跨学校合作申报。
2、立项范围参照《河南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附件2),鼓励我校教师积极开展教师教育研究,支持广大教师针对教学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进行选题立项。已经列入教育部、教育厅、学校及其他单位立项的项目不能重复申报,已通过校级及其以上鉴定或已获得校级及其以上教学成果奖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3、为保证立项项目能够实现预期效果,对于学院专业建设、培养方案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项目则应由院长或主管副院长作为主持人进行申报。
4、其他申报条件参照《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建设办法》(附件3)。
5、学校将从2009年立项的校级教改项目中择优推荐20项参加省级教改项目评审。
二、申报材料和时间
1、个人需提交的材料
1)《河南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4)(一式5份),并附与上述纸质材料完全相同的电子版一份(文件名为“单位名称+主持人姓名”)。
2)相关证明材料:项目主持人和主要参加人员近三年内教育教学改革方面的主要成果,包括与项目有关方面的获奖证书复印件,正式发表或出版的教改论文、论著复印件(一式一份,按序装订成册,首页应为相关证明材料目录,不要再加其他封面;用软皮平装,以便于评审时阅读;其规格大小应与《立项申请书》一致,但不要和《立项申请书》正文表格装订在一起)。
上述材料要用厚牛皮纸袋装好。每袋限装一项成果的材料,并将《立项申请书》封面(复印件)和袋内材料明细表分别贴于袋的两面。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底。
2、单位需提交的材料
《河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汇总表》(附件5)一式一份,并附上述材料电子版一份。
请各单位务于9月14日前统一将上述材料报送教务处教研室,不接受个人提交的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三、其他事项
1、各学院要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认真做好本单位的教学改革规划工作,进一步明确改革方向,确定改革重点。工作中要注意选准申报项目,着实解决教学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优化组合研究队伍,优选项目主持人,增强竞争实力。
2、请项目负责人仔细研读《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附件2)和《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填报事宜说明》(附件6),并认真填写《河南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
3、在《河南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中“四、教学改革的基础之二一栏即“学校已具备的教学改革基础和环境,学校对项目的支持情况(含有关政策、经费及其使用管理机制、保障条件等,可附有关文件),尚缺少的条件和拟解决的途径”由学校负责拟稿,待推荐参评省级立项项目评审结果确定后,由教务处将此栏内容通过OA系统发至各单位,再由各单位发给参评项目,本次申报向学校提交材料时此栏不需要填写。
 联系人:祁巧艳 曹素玲       联系电话:3326192
附件: 教务处
 
 
 
 
   2009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