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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推荐2009年度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科技成果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10-09浏览次数:49

各有关单位:
2009年度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科技成果奖评审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的成果范围与形式
(一)2009年度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科技成果奖主要奖励近3年内(2006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完成的以下成果:
1、我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科学技术创造发明成果;
2、推动我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科技进步和节能减排、节能降耗的应用技术开发成果,包括具有创造性和实用价值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等,以及对产品、设备、工装、生产线的重大革新和改造;
3、实现科技成果转化、促进科技成果工程化产业化的推广应用成果,先进科学技术的推广应用成果;
4、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再创新及实现国产化和替代进口的科技成果;
5、为科技和社会发展服务的技术基础成果(包括标准、计量、科技情报等),理论研究成果(包括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科技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等),软科学研究成果(包括科技政策研究、科技发展战略及其他科技管理成果)。
(二)申报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科技成果奖的项目必须是应用期达一年以上,经过生产实践证明其技术成熟,取得显著成效,具有推广应用价值,在近三年内通过省级、省有关部门或市地组织鉴定、评审、验收或技术评估等形式认定,且进行科技成果登记的项目。
公开发表论文、专著的时间应满2年以上。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参评科技成果奖需填写《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科技成果奖推荐书》,每项成果报送推荐书一式3份,其中2份应附完整原件材料1套(包括推荐书附件目录1—5);另1份应附推荐书附件目录1—4。合作完成的科技成果,各主要完成单位应在推荐书“主要完成单位”栏内加盖公章。各组织申报单位应填写2009年度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科技成果奖推荐项目汇总表》一式两份
制作《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科技成果奖推荐书》、《2009年度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科技成果奖推荐项目汇总表》电子版材料各一份。
科技著作类成果应提供样书1套,并按要求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二)每个推荐项目的全部推荐材料要装在一个资料袋内,并将推荐书第一页复印贴于资料袋封面。推荐材料概不退回,请自留底稿。
(三)每个项目的完成单位不得超过6个,一等奖的授奖人数不超过15人,二等奖的不超过10人,三等奖的不超过7人。
(四)有下列情况的成果,不得申报:
1、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研究成果者;
2、申报材料、手续不符合申报规定者;
3、著作权存在争议者;
4、已获国家级奖、省级奖励者。
三、申报时间
请申报单位将推荐材料收齐后,连同电子版材料,统一报送科研处科技科。截止日期为2009年10月18日(周日不休息),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谢友海
 话:3326211
 
 
 
 研 处
2009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