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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校医院:通知

发布时间:2012-06-01浏览次数:3609

各位同学:

参加2012年新乡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我校应届毕业生(含研究生和专科生)尚没有报销医药费的同学,请抓紧时间到校医院医保办办理报销手续,截止时间为64日。请互相转告。

河南师范大学医院医保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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