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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计生办:关于开展部分独生子女父母情况摸底调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5-23浏览次数:3560

 

各学院、处、室:

按照新乡市计生委通知精神,为准确掌握我校部分独生子女父母情况,为制定和落实有关政策提供重要的基础性资料,我校决定从2013523—2013623日,在全校范围内开展部分独生子女父母情况的摸底调查工作。调查登记对象具体要求如下:

一、登记对象年龄要求

出生时间在193311—19581231日之间。

二、登记对象政策要求

调查登记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我校事业编制的在岗或离退休人员;

2.具有新乡市所有的县(市)、区(不含长垣县)城镇户籍;

3.夫妻双方符合政策生育(含依法收养),且持有有效《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现存活一个子女。

三、登记对象应提供材料

1.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有效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工作证或离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户口簿不仅要复印本人的户口,还要复印户口簿第一页(有住址的一页)。同时提供子女的身份证复印件(需正反两面复印)。

2.复印件均复印在A4纸上。

我校在职或退休已缴纳社会养老保险金的人员应去户口所在地社区登记。

工作要求及时间安排

各单位要宣传到位,做到调查登记全面、及时、准确,确保无遗漏,并将登记对象的《个人信息采集表》及所有原件、复印件收齐,于2013615日之前上交计生办。

616---6月23,计生办将逐一登记全部符合条件的调查对象,集中汇总后报送办事处审验。

联系电话:3326293

个人信息采集表.doc

校计生办

2013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