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家属区各住户:
新乡市华电供热有限公司于2013年冬季向我校第二家属区集中供热。现就供热配套费征缴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按照《新政【2008】22号》(新乡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新政办【2009】15号》文规定,各住户需要缴纳供热配套费,缴纳标准为每平方米35元。
二、住户交费安排:
交费时间:2013.9.14---2013.9.18(银行上班时间)
交费方式:为方便住户交费,学校开设了“暖气配套费”专门账户,开户行:建行师大支行;户名:杨海山。帐号: 6217-0025-0000-0689-837
1、可以携带现金到师大门口建设银行办理现金交付;
2、可以用建行卡到师大门口建设银行转账;
3、可以在任何地方的“建行ATM机”上,向上面的“ 杨海山 ”账户自行转账,并取得ATM机打印的回执凭证。
交款数目详见附件。请按照自己的房号进行仔细核对,以免发生不必要的错误。
三、各住户请在指定的交款期间内交款。携带有效的交款凭证,在建行河南师大支行营业大厅与第二家属区现场工作人员进行交款核对,并签名登记,留下通讯电话,以便核对联系。
请把银行交款凭证交给第二家属区现场工作人员,领取办理供热卡凭证和领取房产证凭证。办理供热卡和领取房产证时间另行通知。
四、供热配套费交付市里后,供热企业将安排为各住户办理供热卡,安装闭锁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第二家属区建设指挥部





